經公安部與泰國警察總署密切合作,日前,涉嫌挪用資金犯罪、潛逃泰國11年的犯罪嫌疑人陳志明被勸返押解回國。
陳志明原係海南賽格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上海證券業務部經理。1998年,陳志明挪用公司公款1300多萬元用於炒股,事發後潛逃泰國。2009年10月,我駐泰國警務聯絡官獲知非法滯留泰國11年的陳志明有回國的念頭,即向公安部報告並主動與陳志明接觸,幫助其分析涉案情況,解答法律疑問,消除畏罪心理,最終説服陳志明下定決心回國自首。2009年12月29日,在泰國警察總署協助下,中國公安部警官小組將陳志明從泰國曼谷押解回國。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中國公安機關高度重視與國外警方在緝捕和遣返在逃犯罪嫌疑人領域開展國際執法合作。公安部將繼續加強與外國警方的交往,加強執法合作,加大對外逃犯罪嫌疑人的查緝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