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至2日,中國和丹麥海運主管部門在北京舉行了第一次雙邊海運會談。雙方就國際金融危機下的海運政策舉措、加強航運領域科研合作、船員培訓、客滾船運輸、丹麥船舶噸位稅制度、《鹿特丹規則》的簽署和批准以及中丹船員資質互認等共同關心的議題廣泛交換了意見,並簽署了會談紀要。
中方代表團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局長宋德星任團長,代表團由交通運輸部水運局、海事局和水運院代表組成。丹方代表團由丹麥經貿部海運局局長安德斯·諾森任團長,代表團由丹麥經貿部海運局、丹麥駐華大使館和丹麥技術大學代表組成。
丹麥是個海運大國,擁有全球最大的班輪航運公司,在海運政策的制定、執行方面經驗豐富。《中丹海運協定》于1974年簽署。為加強中丹海運政策交流,學習借鑒彼此海運管理成功經驗,協調國際海運政策立場,根據雙方達成的合作共識,雙方海運主管部門舉行了此次雙邊海運政策磋商。通過會談,雙方增強了對彼此海運政策的理解和認識,對雙方未來的海運合作,包括中丹海員資質證書互認,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雙方商定,將於2011年舉行第二次中丹海運會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