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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召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暨農村衛生服務工作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2月04日   來源:吉林日報

    吉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暨農村衛生服務工作會議2月3日召開,會議提出,今年吉林省將新農合籌資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參合農民住院最高可報銷4萬元。

    2009年,吉林省的新農合製度建設得到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新農合管理逐步向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邁進,實際在鄉農民參合率達到了95.45%,基金使用率達到了93.15%。今年,吉林省將新農合籌資標準由2009年的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中央財政每人每年補助60元;省、市、縣三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60元;參合農民個人繳費由2009年的20元提高到30元。省市財政補助按照6.5:3.5的補助比例安排地方財政補助資金。即:省財政補助標準為39元;縣(市、區)財政補助標準為21元。城區(含獨立開展統籌的各類開發區)的財政補助由市、區兩級財政負擔,具體比例分擔由市、區政府自行確定。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可適當提高財政補助標準。參合農民住院報銷封頂線,由3萬元提高到4萬元,有的縣(市、區)提高到了5萬元。今後,還將根據各級政府的財力狀況和農民收入增長情況及承受能力,逐步提高財政補助標準及農民個人籌資水平。

    為了使更多的群眾受益,今年起,省內具有農業戶口的鄉鎮中小學在校學生,必須按照以家庭為單位的原則參加新農合。同時,利用農村醫療救助基金,資助低保對象和五保戶參合,確保這部分人的參合率達到100%。各新農合經辦機構將與定點醫院聯網,實行網上審核、報銷。參合農民在省內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都要做到“當天出院,當天報銷”,“在哪住院,在哪報銷”。貧困農民,可在醫療機構當場結算新農合補償和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實現一站式服務。

    為了引導參合農民在家門口就醫,吉林省還提高了農村鄉鎮衛生院和縣級醫療機構的住院和門診統籌補償比例。參合農民可以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不得指定和強迫參合患者到某個定點醫院就醫。在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面,吉林省將開展鄉鎮衛生院收支兩條線管理試點和農村衛生機構業務合作試點,完善鄉村兩級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扭轉“以藥養醫”問題。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試點的地區,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要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今年,吉林省將探索門診總額預付和單病種限價管理等支付方式改革,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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