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福利企業將享受稅費減免、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性“紅利”。這是記者日前從省民政廳獲悉的。
浙江省政府近日制定出臺的《關於進一步支持福利企業發展,扶持殘疾人就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對符合國家規定的福利企業用電,按非工業用電中的有關用電價格執行,福利企業生活用自來水按非經營性用水價執行。適當減免福利企業防雷檢測技術服務費。同時按福利企業管理安置殘疾職工人數,定額減免每人500元當年應繳納的水利建設專項資金。對安置殘疾人比例超過25%部分的企業,按每人每年不低於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獎勵,對吸納困難人員就業、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福利企業,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意見》對福利企業殘疾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關政策,做出了進一步明確規定,凡殘疾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繳納年限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城鎮個體勞動者繳費標準延繳。對已辦理“協繳”、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殘疾職工,允許其單獨辦理失業保險和工傷參保手續。
《意見》還對民政部門認定的福利企業申報減免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相關事項作了規定,同時要求各地對福利企業在生産、經營、技術資金、物資、場地使用方面給予優先扶持,政府採購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購買福利企業産品或服務,並支持福利企業做好人才引進工作。
《意見》出臺後到底對福利企業有多大優惠?有關專家以一家安置了46名殘疾人就業的湖州某福利企業為例,享受新政策後,該企業今年將少交土地使用稅9.39萬元,定額減免水利建設基金2.3萬元,超比例安置10名殘疾人就業還可得到政府補貼8500元,不包括自來水和電費下調所帶來的成本降低,該企業今年將至少收穫超過12萬元的政策“紅利”。
據統計,截至去年底,浙江有社會福利企業2772家,共安置殘疾職工近10萬人。現階段各地盲人按摩機構、工(農)療機構、輔助性工場等集中安置殘疾人單位,均可參照《意見》執行,享受政策優惠。(記者 汪成明 通訊員 閆擁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