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家糧食局黨組制定
《關於進一步從嚴管理幹部的實施意見》
為了深入貫徹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從嚴管理幹部的意見》,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的高素質糧食行政管理幹部隊伍,中共國家糧食局黨組近日制定並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從嚴管理幹部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分5個部分14條,對幹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以及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
《實施意見》要求,局機關、直屬和聯絡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學習領會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屆四中全會上的講話精神和落實《關於進一步從嚴管理幹部的意見》的重要意義,嚴格教育本單位幹部尤其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自覺加強黨性修養,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宗旨意識,弘揚黨的優良作風,發揚糧食行業的優良傳統,做關注民生、了解民意、解決民困的人民公僕。
《實施意見》強調,要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形成從嚴管理幹部的領導核心。大力開展教育培訓,突出幹部黨性修養和作風養成。加強幹部經常性教育,主動與幹部談心談話,定期開展幹部作風集中整頓,做到對幹部出現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教育。
《實施意見》指出,要按照中央有關幹部考核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全面改進幹部考核工作。同時,加強考核結果的運用。把考核結果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和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考核在幹部管理中的導向、評價和監督作用。認真執行各項報告制度,及時掌握和發現幹部情況,做到關口前移。繼續完善和堅持談心談話、誡勉談話、民主生活會、重大事項報告和收入申報等制度,及時了解幹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使幹部始終處於組織的領導和監督之下。加強對幹部任用工作和領導幹部的監督,匡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強化對領導幹部,特別是對主要領導幹部、人財物管理使用等關鍵崗位的監督。
《實施意見》要求,要對事業心和責任感不強、不勝任、不稱職的幹部及時進行組織調整。對基本素質好但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幹部,通過組織安排及時調整到合適崗位。認真執行責任追究制度,按照《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對失職幹部嚴肅問責。
《實施意見》強調,要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有效的幹部管理工作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我局幹部管理制度體系,提高人事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水平。加大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建立和完善制度執行工作責任制,加強制度監管。對違反制度、違反規定的行為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理,彰顯制度的嚴肅性,維護制度的公信力。探索建立切實有效的從嚴管理幹部的工作機制和監督機制。
《實施意見》要求,各單位要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出發,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切實履行好從嚴管理幹部職責。按照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以及幹部管理權限,建立幹部管理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