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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批復中金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和交易規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2月20日   來源:證監會網站

關於同意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
和修改《交易規則》、《違規違約處理辦法》的批復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你所《關於提請審批我所〈交易規則〉〈違規違約處理辦法〉和〈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請示》(中金所監字[2010]9號)收悉。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的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批准你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

    二、批准你所修改《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違規違約處理辦法》。

    請你所切實做好相關宣傳和培訓工作。在上市股指期貨的各項準備工作完成後,請你所上報上市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申請。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證監會公告
[2010]3號
關於開展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為做好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工作,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監管條例》)、《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證監發〔2006〕69號,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及相關規定,結合當前試點需要,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按照“試點先行、逐步推開”的步驟有序進行。符合《試點辦法》和本文規定條件的證券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業務能力和準備情況提出試點申請,我會將根據證券公司凈資本規模、合規經營情況、風險控制指標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試點實施方案專業評價結果和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組織的技術系統全網測試結果,擇優確定首批試點證券公司。我會將根據市場情況和試點效果,審慎穩妥地擴大試點範圍,有序推開,使之逐步成為證券公司的常規業務。詳細>>>

股指期貨合約和交易規則正式獲批 制度準備完畢

    新華社北京2月20日電(記者趙曉輝、陶俊潔)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20日宣佈,證監會已正式批復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和業務規則,至此股指期貨市場的主要制度已全部發佈,投資者開戶啟動在即。

    此前,中金所于1月19日就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修訂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1月29日。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説,修訂後的合約最低保證金從10%提高到了12%,進一步降低杠桿幅度,而投機持倉限額從600手大幅壓縮到100手,在有效抑制投機交易的同時,促使大型投資者浮出水面,接受監管。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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