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春節期間(2月13日至19日)全國各地群眾燃放煙花爆竹總體安全。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人身傷亡事故1626起,造成11人死亡、1808人受傷,與2009年同比,事故起數下降3.3%,死傷人數下降2.3%,造成燃放傷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燃放者操作不當。其中北京市發生燃放傷亡事故380起,造成380人受傷,與上年同比事故起數、受傷人數均下降5.9%,沒有發生致人死亡的燃放事故。
為確保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安全,全國公安機關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深入開展宣傳發動、隱患整治、安全檢查、街面巡邏,全面強化對煙花爆竹生産、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等環節的安全監管,有效預防了燃放傷亡事故的發生。廣大公安民警堅守崗位,認真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積極開展了以教育引導為主、查處打擊為輔的人性化執法管理活動,維護了燃放秩序和安全。據統計,全國公安機關共出動警力45萬餘人次、車輛14.5萬輛次,依法查處燃放違規違法行為2993起,其中治安拘留289人、警告7466人。今年是北京市煙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第5年,北京市公安局開展了以查找整改火險隱患為重點的安全大檢查,明確了重點區域管控責任人,並通過製作發放450萬份宣傳材料、在媒體刊發1000余篇宣傳文章、曝光典型案例、召開新聞發佈會等方式,積極引導廣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天津市公安局針對春節前煙花爆竹非法生産活動猖獗的特點,組織開展專項治理行動,依法從嚴查處非法生産、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重慶市公安局成立了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領導小組,強化燃放現場監管,並設立宣傳站3322個,印發宣傳資料70余萬份,收繳非法煙花爆竹4000余件,實現了全市不發生重特大爆炸事故、不發生人員死亡事故的目標。湖南公安機關認真吸取溆浦縣燃放煙花爆炸引發火災事故的教訓,全面開展火災隱患特別是煙花爆竹運輸、儲存、銷售、燃放安全隱患大排查,全力做好春節期間防火和應急救援工作。江西等地公安機關從源頭上嚴把煙花爆竹道路運輸安全關,每次啟運前,都逐一核實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件以及承運單位、運輸車輛和從業人員的相關資質資格。
針對元宵節燃放煙花爆竹活動趨於增多的情況,公安部已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堅決克服麻痹鬆懈思想,振奮精神,加強管理,教育引導群眾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確保全國社會治安持續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