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商總局 統計局 外匯局
關於開展2010年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的通知
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是政府轉變監管方式、改善投資環境的一項舉措,是全面掌握外商投資企業存續狀況,服務政府決策的工作平臺。為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聯合年檢的實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經貿資發第938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做好2010年全國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通知如下:
一、聯合年檢各參檢部門要嚴格按《通知》要求組織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精心組織,依法行政,各司其職,在工作中加強協調和配合,要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企業參檢率,確保數據質量。
二、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為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辦公時間。
三、聯合年檢各參檢部門應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和現有網絡資源,有序推進外商投資企業網上年檢工作,有條件的參檢部門可利用網上年檢平臺完成相關數據的匯總統計。
四、開展電子簽章試點工作的地區,應在確保資金支持前提下開展工作,不得向企業攤派費用。
五、對不申報年檢、未如實申報年檢情況或在生産經營活動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聯合年檢各參檢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依法處理。各參檢部門要充分發揮聯合年檢的政企溝通渠道功能,了解並幫助外商投資企業解決實際困難,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既要認真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又要扶持外商投資企業健康發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於2008年7月1日以後出資期限到期且首期出資已經繳付的依法經營、資金緊張無法按期出資的企業,依企業申請繼續允許延長出資期限至2010年底。對於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企業成立後超過6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允許其延續至2010年底。
六、會計師事務所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及財務會計等法規制度的規定,客觀、真實、公允地進行鑒證和服務。
七、聯合年檢各參檢部門要加強對基層年檢工作的指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確保年檢工作有序進行;要加強對政府部門和企業年檢工作人員的培訓,切實提高聯合年檢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要確保聯合年檢數據質量,充分利用聯合年檢的信息資源,加強統計分析,力爭聯合年檢工作為各地經濟決策發揮更大功效,為外商投資企業發展提供更多便利。
特此通知。
商務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商總局 統計局 外匯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