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關於改進和完善電影劇本(梗概)備案、
電影片審查工作的通知
2月4日,廣電總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影視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廣播電視局,總局機關各司局、直屬各單位,全國各電影製片單位發出《廣電總局關於改進和完善電影劇本(梗概)備案、電影片審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説,近年來,在黨中央的親切關懷下,在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經過全體電影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推動了電影産業化的不斷發展,電影創作和電影市場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目前,根據中央的統一部署,全國電影管理體制的劃轉工作已全部到位,這對理順電影管理體制,加速電影産業化更好更快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條件。為充分發揮省級廣播影視行政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廣電部門)的積極性,更好地履行電影管理職能,規範行政審批程序和環節,為電影製片單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依據《電影管理條例》和《電影劇本(梗概)備案、電影片管理規定》(廣電總局令第52號),現就改進和完善電影劇本(梗概)備案、電影片審查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管理機制
電影劇本(梗概)的備案、影片的審查,是確保電影創作繁榮和導向正確的關鍵,是電影管理工作中基礎而又重要的環節。廣電總局于2006年發佈了《電影劇本(梗概)備案、電影片管理規定》。該規定實施三年多來,對電影的整個創作生産起到了規範保障作用。各省級廣電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高度重視並加強這一管理環節,建立健全電影管理和電影審查機構,確保人員、技術設備等儘快落實到位,確保此項工作正常運轉。
二、進一步明確管理職責
廣電總局負責全國電影劇本(梗概)備案、影片審查的管理工作,廣電總局電影審查機構負責影片的終審。
各省級廣電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電影劇本(梗概)備案、影片初審的管理工作,並成立相應的管理機構和電影審查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電影劇本(梗概)備案的上報、批復和影片的初審、上報。實行屬地審查(吉林、廣東、浙江、陜西、湖北省和北京市)的省級廣電部門和電影審查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電影劇本(梗概)備案的上報、批復和影片的初審、部分影片的終審。
(一)電影劇本(梗概)備案
1、電影製片單位(包括經工商註冊登記成立的各類影視文化公司,下同)攝製電影,應在拍攝前由第一齣品單位將電影劇本(梗概)送工商註冊登記所在地的省級廣電部門備案,省級廣電部門應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的期限作出決定並上報廣電總局,待總局公佈備案結果後,由省級廣電部門對持有《攝製電影許可證》的電影製片單位發放《電影劇本(梗概)備案回執單》、其他電影製片單位發放《攝製電影許可證(單片)》,修改後拍攝或不同意拍攝的應説明理由並書面通知製片單位。
2、凡劇情主要內容和主要人物涉及國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軍事、公安、司法、歷史和文化名人、敏感歷史事件等方面的(以下簡稱特殊題材),省級廣電部門須將電影劇本徵得省級相關主管部門的意見後,方可備案。
3、拍攝重大革命和重大歷史題材影片、重大文獻紀錄影片、中外合作影片,由省級廣電部門審核電影劇本後,按相關的管理規定報廣電總局進行立項審批。
4、中央和國家機關(軍隊)所屬的電影製片單位攝製電影,將電影劇本(梗概)直接送廣電總局備案或立項審批。
5、各省級廣電部門應將同意電影劇本(梗概)備案的情況及時報廣電總局,內容包括:影片名稱、備案單位(聯絡人、電話)、編劇姓名(實名)、故事摘要(300字左右)、備案意見等。
6、廣電總局對備案情況進行匯總、審核後,于每月上旬和下旬分兩次在廣電總局政府網站公佈全國電影劇本(梗概)的備案結果。未經備案公佈或立項批准的電影劇本(梗概)不得拍攝,完成影片不予受理審查。
(二)影片審查
1、電影製片單位攝製完成的影片,需按電影劇本(梗概)備案程序,送當地省級廣電部門的電影審查機構初審,形成初審意見後由省級廣電部門報廣電總局電影審查機構進行終審。
2、中央和國家機關(軍隊)所屬的電影製片單位攝製的各類影片,直接報廣電總局電影審查機構審查。
3、廣電總局電影審查機構審查的影片,審查合格的,由廣電總局頒發《電影片公映許可證》;審查不合格或需要修改的應書面通知製片單位。
4、實行屬地審查的省級電影審查機構,除對所屬電影製片單位攝製的重大革命和重大歷史題材影片、重大文獻紀錄影片、中外合作影片進行初審並報廣電總局電影審查機構終審外,對其它各類影片進行終審(特殊題材影片須有省級相關主管部門的意見),審查合格的,由省級廣電部門頒發《影片審查決定書》和《送審標準拷貝技術鑒定書》,製片單位持此文件並備齊相關材料到廣電總局領取《電影片公映許可證》;需要修改或審查不合格的,應説明理由並書面通知製片單位;省級廣電部門對個別難以作出審查決定或製片單位對審查決定不服的影片,可以提交廣電總局電影審查機構審查,但需提供書面意見和理由。
5、電影製片單位對廣電總局電影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審查決定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向廣電總局電影復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廣電總局電影復審委員會應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復審決定,復審合格的,由廣電總局頒發《電影片公映許可證》;復審不合格的,書面通知製片單位。
三、其它有關事項
(一)本通知適用於各類國産故事影片、戲曲影片、動畫影片、紀錄影片、科教影片(不含國家定制的科教影片)、專題影片等以及專供電影頻道播映的國産影片的劇本(梗概)備案和影片審查。
(二)本通知涉及的有關電影劇本(梗概)備案、影片審查的具體工作時限和送交的相關材料,仍按《電影劇本(梗概)備案、電影片管理規定》(廣電總局令第52號)中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和《數字電影母版有償收集暫行規定》(〔2008〕影字863號)的相關要求執行。
(三)影片拍攝過程中的相關管理工作,由接受電影劇本(梗概)備案的省級廣電部門負責,凡涉及軍隊、公安、文物等協助拍攝及辦理出入境手續的,由省級廣電部門審核後,報廣電總局批准。
(四)各省級廣電部門接到本通知後,請將所屬電影審查機構的人員組成、工作程序、技術設備等情況報總局備案(聯絡人:廣電總局電影局製片處劉艷徽、黃治,聯絡電話:01086090423、01086090424)。
(五)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個別省級廣電部門因技術設備等原因,暫不能承擔影片審查的,需提出書面報告,但必須在2010年6月30日前執行。
附件:1.《電影劇本(梗概)備案、電影片管理規定》(廣電總局令第52號)
2.《數字電影母版有償收集暫行規定》(廣電總局電影局〔2008〕影字863號)
3.《電影劇本(梗概)備案回執單》(式樣)
4.《攝製電影許可證(單片)》(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