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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召開財政體制改革省直部門工作佈置會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02日   來源:湖南省人民政府網站

    3月1日,湖南省政府召開全省財政體制改革省直部門工作佈置會議,對省直部門進行工作佈置和再動員。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于來山在會上講了話。

    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是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湖南財政體制又一次重大調整,主要內容有兩個:一是按照分稅制體制的原則,實行收入分享改革,進一步規範政府間收入分配關係;二是將財政“省管市、市管縣”調整為“省直管縣”,簡化管理層級,提高運行效率。會議作了六項部署。一、調整專項資金管理與分配方式。將原來專項資金分配到市州、再由市州分配下達到縣市的辦法,改為直接分配到縣市。二、理順政策性新增支出配套分級負擔比例。市級對縣市相對固定的補助事項,原則上以2009年市對縣市有關指標文件(單)下達的補助數核定並劃轉基數;以前年度中央和省明確了各級財政具體配套標準和比例的固定補助事項,仍按原定比例分級負責;因提標、擴面等因素導致2010年及以後年度需增加投入的,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原則上不再要求市級新增承擔對縣市的資金配套任務。三、調整完善非稅收入分享辦法。省市能不參與分享的項目,省市應主動放棄分享;對確需分享的項目,要重新進行清理規範。四、進一步抓好預算執行。所有專項資金要在上半年下達,特殊情況最遲不得超過三季度。五、高度重視資金監管問題。因為“省直管縣”改革後,省直部門管理對象更多、範圍更廣、路徑加長。六、加強基礎工作。

    會議部署,與此項改革相配套,今年擴權強縣改革將進一步下放行政審批權和有關經濟管理權,凡是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以外的省級和市級的審批權限和經濟管理權限,原則上都下放給縣級政府,盡可能減少市級審批環節;省本級保留的571項行政審批項目,該簡化、減少市級審批、審核環節的,堅決簡化、減少,該取消的堅決取消,該下放到縣的堅決下放到縣;原由省級下放到市級的審批項目、市級保留的審批項目,該取消的堅決取消,該下放到縣的堅決下放到縣;由省本級行使的行政審批權以外的各項經濟管理權限,簡政放權、有序下放。

    于來山在會上強調,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今年全省經濟工作的一件大事,各部門一定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理解支持、積極參與和推進改革。要正確對待改革可能遇到的困難,積極應對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改革順利推進。省直各部門特別是有資金分配權的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省直管縣”的體制改革要求,改變原來將專項資金分配到市、再由市分配到縣的辦法,結合各部門工作實際,制定科學的專項轉移支付及專項資金分配辦法,儘快將未直接分配到縣市的專項轉移支付及專項資金直接分配下達到縣市,提高財政資金運行效率。要切實改進工作方式方法,適應新體制運行的要求。要始終堅持擴權強縣,激發縣域經濟發展的活力。要切實加強領導,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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