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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召開央企工程建設突出問題治理工作座談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09日   來源:國資委網站

    3月2日,國務院國資委組織召開中央企業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座談會。會議總結了前一階段中央企業工程治理工作的進展情況,交流了工作經驗,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務,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50多家中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的負責人以及工程治理工作聯絡員、國資委工程治理工作協調小組成員等共計120余人參加了會議。國務院國資委紀委書記、黨委委員賈福興同志出席會議並講話,中央工程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紀委監察部執法監察室主任傅奎同志等到會指導,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等六家中央企業在會上發言。國資委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駐國資委監察局局長邵春保主持會議並作會議總結。

    賈福興書記在講話中指出,開展工程治理工作是中央企業貫徹執行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政治責任的迫切需要;是中央企業實現科學發展,落實經濟責任的必然要求;是中央企業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建設,落實社會責任的重要舉措。並從認真貫徹中央精神,抓好工作部署;嚴格要求,認真組織排查;統籌兼顧,進行綜合治理;加大力度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等四方面總結了前一階段國資委和中央企業組織開展工程治理工作情況。指出了個別企業在工程治理工作推進過程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為紮實推進中央企業工程治理工作,確保不走過場,不搞形式主義,務求實效,賈福興書記提出了以下四方面工作要求:

    一是要以解決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為目標,提高工程治理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工程治理工作一定要突出重點。在工程招投標方面,要重點解決領導幹部違規插手招投標以權謀私、招標人虛假招標、投標人圍標串標和評標不公正等問題;在建設程序方面,要重點解決不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未經審批或未辦理施工許可隨意開工建設等問題;在工程實施方面,要重點解決盲目壓縮工期、試驗檢測數據資料不真實、施工監理不嚴格、工程質量及安全生産和環境保護責任制不落實等問題;在誠信體系建設方面,要重點解決合同履約率低、偷工減料、轉包和違法分包等問題;在資金管理使用方面,要重點解決資金管理使用混亂、損失浪費以及非合理原因造成工程建設項目嚴重超概算等問題。同時,要加大監督抽查的力度,重點抽查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項目特別是擴大內需項目較多的企業,重點抽查工程建設領域發生違紀違法案件較多的企業,重點抽查工程建築類企業,提高工程治理工作的實效。

    二是要以抓好排查工作為前提,打牢工程治理工作的堅實基礎。中央企業要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抓好排查工作,奠定好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以查促治,規範項目管理的工作基礎。要嚴格確定排查範圍和規模,不留死角;要堅持時間服從質量,排查工作不趕進度不走過場,排查工作沒有完成的企業可以延長一個月的時間,但也要在3月底前上報階段情況和有關數據,保證把排查工作做實。對查找出的各類問題要分類梳理,從企業管理體制機制制度方面分析管理缺陷和漏洞存在的原因。要研究綜合性整改措施,從政策和制度層面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改進管理方式,優化業務流程;要推進管理創新,健全完善經營權力運行制衡機制和相關規章制度,尤其是要健全項目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基本規範,以及建設項目後評價制度和項目管理責任追究制度,系統抓好整改工作。

    三是要以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為重要手段,遏制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問題的發生。在工程治理工作中,各級中央企業要集中查辦一批違紀違法案件,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懲戒和震懾作用。要積極拓寬案源渠道,公佈工程治理舉報電話,設立舉報信箱,健全舉報投訴機制。要重點查辦索賄受賄、貪污挪用資金、弄虛作假、中飽私囊等損害國家、企業和職工利益的案件。要加強對查辦案件工作的組織領導,定期聽取查辦案件情況彙報,對重大複雜案件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和指導,尤其是中央工程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轉來的督辦件,有關企業一定要抓緊查辦,限時上報結果。要嚴格落實辦案工作責任制,完善查辦案件協調機制,抓好案件查辦工作,認真搞好責任追究。對主動認識和糾正問題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對於拒不自查、掩蓋問題或者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處理。對一般程序性違規問題,要運用教育、規範的辦法,以批評教育、吸取教訓、督促整改為主,但造成嚴重後果的必須追究責任;對違紀違法、以權謀私的腐敗問題,必須從嚴處理;對工程治理工作開展以來,邊查邊犯、頂風違紀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四是要以健全和提高制度執行力為著力點,建立健全工程治理工作長效機制。近年來,中央企業針對工程建設領域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制定了大量規章制度,對規範從業人員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促進幹部廉潔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在制度建設方面還存在滯後於企業改革發展、彈性大、可操作性不強、執行不力、監督機制不健全、處罰不到位等問題。國資委有關職能部門和各中央企業要進一步清理工程建設領域的規章制度,及時做好廢止和修訂完善工作,適用的繼續堅持,過時的要及時廢止,有缺陷的抓緊修訂,需要出臺的抓緊起草。要把制度建設與深化改革結合起來,把工程治理的要求寓于企業的重大改革措施之中,做好制度的整體設計,提高制度的科學性和系統性,盡可能使制度明確具體,簡便易行,使各項制度管得住、行得通、做得到。要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堅決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提高制度的執行力。

    這次會議後,國資委擬在4至5月份,派出聯合檢查組到企業抽查工程治理工作,調研問題,總結工程項目管理的各類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並以適當方式通報有關工程治理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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