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9月發佈的《文化産業振興規劃》中,對金融支持文化産業,建立健全文化産業投融資體系提出了具體的要求。為此,文化部將工作重點集中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加強政銀企合作,搭建公共服務平臺
1、文化部已與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簽訂了部行合作協議,運用文化部的行政資源,借力專業金融機構的信貸優勢,為文化企業提供融資服務。此前,文化部已通過各地文化廳局在全國範圍內徵集了三批文化産業申貸項目,經過嚴格篩選和評審,從中選取發展潛力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俱佳的項目57個,涉及金額98億,分別推薦給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銀行。最終獲得推薦的項目集中在北京、四川、上海、浙江、廣東、湖北、湖南等省市。其中上海城市舞蹈有限公司在世博會期間推出的舞臺劇《茶秀》、浙江宋城集團的文化旅遊設施改擴建、俏佳人傳媒並購美國國際視聽傳播有限公司、哈爾濱馬迭爾冰雪大世界等項目均已完成評審,有些項目已經放款。
2、與上述三家銀行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的同時,文化部與國家開發銀行、北京銀行等更多銀行類金融機構的合作也在進一步拓展。文化部將充分利用各家銀行不同的業務側重和優勢,為文化企業提供多層次的融資服務。
3、文化部文化産業司已委託專業審計和評估機構,著手建立文化産業投融資優質項目資源庫和搭建公共服務平臺。該平臺將承擔文化部與相關銀行間已有的政銀合作任務,匯總整理並公佈各銀行服務品種的信息,規範信貸申報程序,建立各省文化産業申貸項目通過文化産業網上的平臺鏈結隨時報送,並納入數據庫,自動進入評審推薦的機制。數據庫和服務平臺的軟體開發工作預計於今年5月基本成型。文化部隨後將開展針對各省市相關部門和重點企業的培訓,強化企業財務管理,就如何填寫表格,如何提供相關數據、財務報表和證明文件等做出明確解釋和要求,也會請銀行和相關機構的代表出面答疑解惑。
其次,文化部將利用平臺,進一步整合多元的資本市場資源,包括信貸、信託、債券、證券、基金、保險等多層次的金融服務,並研究文化産權評估、抵質押和交易的具體辦法,將通過各類研討、培訓、聯合調研等形式解決文化企業和資本市場之間信息與資源的不對稱。
二、制訂相關政策,創造投融資環境
1、2009年4月,商務部、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署、中國進出口銀行聯合出臺《關於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導意見》,從指導原則、支持範圍、協調機制、金融服務等方面,針對文化出口企業普遍資金不足、缺乏實物擔保的特點,提出了創新金融服務手段,簡化手續等措施,對全國各地的商務、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和進出口銀行分支機構提出了具體的要求。目前,我部推薦給中國進出口銀行的貸款項目中,有兩個涉及境外收購的項目,可享受海外並購3.51%的優惠利率,另外6個涉及出口賣方信貸的項目可享受4.23%“兩自一高”的優惠利率。
2、由中宣部牽頭,文化部聯合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九部委共同制訂的《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産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將於本月出臺。該文件是《文化産業振興規劃》的配套文件,也是文化與金融結合的第一個政策文件。文件提出要創新信貸産品、完善授信模式、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培育文化産業保險市場、營造包括貸款貼息、保費補貼、投資基金、風險補償基金、文化産權評估交易等配套機制,在多方面取得突破。
3、文化部會在《指導意見》框架下逐步完善文化産業的投融資體系,吸取各地好的經驗和做法,把各項工作做實:
(1)文件正式出臺後召開全國文化産業金融工作電視電話會議
(2)加快建立文化産業投融資優質項目資源庫和公共服務平臺
(3)利用好中央財政的“扶持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對已獲銀行貸款的項目,申請貼息和擔保補貼
(4)跟蹤文化産權交易機構的進展,研究文化産權評估、抵質押和交易的具體辦法
(5)關注重點文化企業的上市融資需求,做好培育和儲備工作
(6)跟蹤財政部主導設立的“中國文化産業投資基金”
(7)在2010年5月召開的第六屆深圳文博會期間舉辦文化産業投融資論壇
(8)研究專門針對中小文化企業的優惠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