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工作要牢記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現將2010年清明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節)為法定節假日,4月3日、4月4日照常公休。
節假日期間,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值守應急工作,認真做好安全保衛、衛生防疫、防火等各項工作,遇有突出情況,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理,確保人民群眾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