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國土資源部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積極推進國土資源管理政府信息公開。一年來,國土資源部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完善公開制度和工作機制,拓展公開渠道,深化公開內容,提高服務水平,依法、及時、準確、有序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社會各方面了解和監督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創造了良好的條件,為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公開服務。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和工作機制
國土資源部成立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部領導、部機關各司局和有關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設立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09年,國土資源部落實新“三定”方案所明確的“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為辦公廳的主要職責之一”,形成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辦公廳牽頭負責,政策法規司、監察局、信息中心、法律中心、中國國土資源報社等司局和單位協同參與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同時,各司局和直屬單位均確定一位負責人和一名聯絡員,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土資源部制定了《國土資源部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和《國土資源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暫行規定》。《國土資源部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就國土資源部政府信息公開的原則、範圍、方式和程序、監督和保障措施,以及主動公開與依申請公開、公開與保密的關係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國土資源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暫行規定》就國土資源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流程、職責分工、公開原則、公開範圍、信息查詢、監督檢查、保密審查等方面的內容與要求作出了規定,並從操作層面對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受理範圍、辦理程序以及時限、告知等方面進行了具體的規定。兩項制度的實施,促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走上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
二、拓展公開渠道,深化公開內容,紮實推進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
(一)部門戶網站信息公開服務更加規範、方便、有效。
作為國土資源部政府信息公開的核心平臺,部門戶網站根據《國土資源部網站信息管理辦法》和《國土資源部網站信息目錄》,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網站對各種信息進行梳理、整合,分成“政務公開”、“辦事服務”、“互動平臺”三大版塊。政務公開版塊包括法律法規、政府文件、人事任免、政府採購、資質認證、公示公告等欄目,內容及時更新,不斷充實。及時公佈了國土資源法規文件清理結果和所有現行有效的法規文件。同時,日常新聞、領導活動、工作動態和地方動態等欄目的動態信息量大幅度增加,日均約40條。補充完善國土資源管理行政審批事項的辦事指南,豐富相關下載表格和資料,為社會公眾提供辦事和信息查詢服務。部門戶網站全年更新和維護信息14158條,新建各級欄目449個。
對於國土資源部不同階段的工作重點和熱點,積極組織製作和發佈各種專題,舉辦網上直播和在線訪談,對重大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及時發佈,深入解讀。2009年,共製作發佈了《國土資源部保增長保紅線行動專題》、《國土資源部地質找礦改革發展大討論》等19個專題;組織和製作了《基層國土部門談新形勢下如何做好國土資源服務保障工作》《保增長保紅線雙保行動解讀》、《肖榮閣談地質找礦改革發展》等7次在線訪談,鏈結了《部長訪談:專訪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對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全國礦産資源開發秩序整頓規範總結表揚暨進一步推進整合工作部署電視電話會議、第11屆中國國際礦業大會開幕式等進行網上圖文直播20次。
針對社會普遍關心的土地市場問題,部門戶網站集成中國土地市場網、中國城市地價網、中國國土資源報及各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網站的相關信息,專門開設“土地市場”頻道,設置了土地出讓、供地計劃、地價信息、用地審批、土地規劃、土地利用、政策法規、違法案件、土地資源概況、市場分析、理論探討等欄目,建立有效的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和監管系統,權威發佈各種土地市場信息。2009年,該頻道以及相關網站共上傳監測監管系統數據90萬餘條,其中土地交易合同(包括出讓合同和劃撥用地決定書)33.9萬條,發佈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和供應結果三類信息共計7.8萬條,對加強和改善土地宏觀調控,有效引導土地市場預期,促進土地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發揮了重要作用。
同時鏈結了中國政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部直屬單位的門戶網站,為社會提供“一站式”服務。
(二)充分利用國土資源出版物,拓寬信息公開渠道。
充分發揮《中國國土資源報》、《國土資源通訊》等的新聞宣傳主陣地、主渠道的作用,向系統內外廣泛傳播國土資源部的政務信息,充分滿足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中國國土資源報》利用要聞版面及時對部的中心工作進行報道;利用《法制週刊》等載體,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進行深入解讀,為公眾提供法律服務。同時,刊登了大量全國土地拍賣公告和探礦權、採礦權拍賣公告等國土資源市場信息。《國土資源通訊》半月刊每期都用十余條、五六萬字的篇幅,對國土資源政策法規和工作部署進行宣傳和解讀。向中央和各部委領導、兩院院士贈送《中國國土資源報》530份,堅持每天向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送《中國國土資源報》清樣供其選播,以擴大重要信息的傳播和影響。
國土資源部編寫的年度《國土資源公報》、《中國國土資源年鑒》、《國家土地督察公告》等,是十分重要的國土資源政府信息。2009年編制的《國土資源公報》、《國家土地督察公告》全文向社會公佈,刊載在有關網站和報刊;2009年出版的《中國國土資源年鑒》通過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並提供了國家圖書館。全國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和全國105個重點城市監測綜合地價數據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09年第三季度起,國土資源部分統計數據對外發佈。
國土資源部所屬地質出版社、中國大地出版社每年出版眾多國土資源管理圖書,均按規定及時提供國家圖書館,以便社會公眾查閱。
(三)嚴格執行新聞發佈制度,權威發佈政府信息。
國土資源部積極通過各種形式的新聞發佈會,及時、廣泛、權威地發佈國土資源政府信息。為規範新聞發佈工作,國土資源部制定了新聞發佈制度,確立了新聞發言人制度,實行統一新聞發佈。新聞發佈的內容主要包括:介紹國土資源工作新形勢、新任務、新舉措、新成果;國內外關注的國土資源管理重大熱點問題,闡明主張,發表觀點;發生重大地質災害等突發公共事件時,及時、準確介紹情況;及時發佈國土資源政策、工作等權威信息;通過媒體發佈其他相關信息。新聞發佈的形式包括:新聞發佈會,記者招待會,新聞通氣會,組織記者採訪,發表新聞公報、聲明、談話,答覆記者問詢,以及通過部門戶網站和中國政府網等發佈新聞消息。在組織好自主新聞發佈會的同時,國土資源部還積極利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會等重要新聞發佈平臺。
2009年,國土資源部舉行新聞發佈會11場,出席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會1場。6月2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保經濟增長、保耕地紅線”主題新聞發佈會,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國家土地副督察鹿心社和國家土地副總督察、部黨組成員甘藏春出席介紹“雙保行動”的進展與成效等方面的情況並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社會反響十分強烈。
(四)打造法律諮詢熱線和舉報電話兩個服務平臺,為群眾解難解惑。
國土資源部充分利用土地礦産法律熱線16829999和諮詢服務大廳,暢通雙向溝通渠道,重點關注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土地熱點難點問題,加強督促檢查,推動這些問題的解決。
2009年,法律熱線共接聽諮詢電話10303件,累計時長26012分鐘,其中人工諮詢6070件,自動查詢4233件;由法律熱線帶來的來人諮詢28件,法律網諮詢20件,信件諮詢3件。
2009年6月25日,國土資源部開通了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接受群眾對國土資源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截至年底,共受理違法線索29119個(舉報電話25905個,舉報信件496封,舉報電子郵件1985個,舉報傳真733個),目前舉報電話運行穩定,各類舉報渠道逐步完善,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了更為便利的訴求渠道。
2009年11月30日,在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土資源部、監察部聯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對掛牌督辦的5起國土資源違法案件進行公開通報。12月23日,國土資源部對北京、上海、浙江等9省區市18宗房地産開發閒置土地進行公開掛牌督辦。公開掛牌督辦,促進了社會監督,引起了很大反響。
三、認真開展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
為進一步規範國土資源部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提高服務水平,國土資源部制定了《國土資源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暫行規定》,從操作層面對國土資源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受理範圍、辦理程序以及時限、告知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政務大廳設立了專門的窗口受理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並協調有關司局做好答覆工作,形成了比較規範的業務流程和工作機制。2009年,國土資源部共受理81件國土資源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其中,耕地保護52件、土地規劃6件、礦産開發3件、土地利用7件、地籍管理7件、執法監察4件、政策法規2件,有關司局積極辦理,已全部辦結。
四、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
2009年,國土資源部在辦理依申請公開工作中,均未向申請人收取費用。
五、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09年,國土資源部因信息公開而被提起行政復議4件,均已辦結;沒有因信息公開而被提起行政訴訟。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主要問題
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還有待進一步增強。有些幹部還不能充分認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法定職責和重要意義,將這項工作當成附加任務,主動性不夠。
二是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部門戶網站需進一步增強信息公開的系統性和辦事服務的便利性。
三是政府信息公開及時性有待進一步增強,內容需進一步深化。目前的政府信息公開主要是結果的公開,政策措施解讀不夠,行政審批過程公開不夠,社會公眾參與不夠。
四是國土資源管理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尚未形成體系,需加以有效整合。
(二)改進措施
一是認真貫徹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誰産生、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各司局和單位切實負起責任,及時、準確地公開所産生的政府信息;同時對《條例》施行前産生現依然有效的政府信息進行集中梳理,按照輕重緩急逐步予以公開。
二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重點建立政務公開的目標責任和考核評估制度,明確考核的原則、內容、標準、程序、方式和獎懲,納入到領導目標責任考核中,把政務公開與各項業務工作結合起來,貫穿于行政決策、執行、監督的各個環節。
三是部門戶網站進行改版和信息整合,科學設置欄目,對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政府信息整合公開,增強辦事服務和互動功能。繼續根據部工作重點和熱點開設專題欄目,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針對性、實效性和集成度。
四是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把直屬單位的信息公開納入本部門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部署,加強對本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業務指導。適時舉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班、研討班、座談會,加強交流,形成國土資源管理政府信息公開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機制。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