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黨委就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黨委要認真組織學習,開展對照檢查,加強監督檢查,堅持學用結合,著力抓好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建設。
1月18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以下簡稱《廉政準則》)。近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又專門召開了貫徹實施《廉政準則》電視電話會議,對貫徹實施《廉政準則》工作進行了動員部署,並提出了明確要求。
通知指出,《廉政準則》是中央出臺的關於規範黨員領導幹部從政行為的重要基礎性黨內法規,對於保證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形成用制度規範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對於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和幹部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管黨治黨水平和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公安機關要緊密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深入開展學習宣傳,精心組織實施。要通過採取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分組討論、撰寫體會文章、聘請專家授課、觀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種形式,認真做好學習宣傳教育工作。要把《廉政準則》納入黨員領導幹部的培訓教育內容。
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黨委要開展對照檢查,認真解決領導幹部在廉潔從警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以落實《廉政準則》為主題,召開一次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廉政準則》8個方面的52種“不準”行為逐條進行自查,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結合公安機關實際,組織廣大民警開展“查思想、查執法、查紀律、查作風”的活動,並將集中整治執法過程中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作為“四查”活動的切入點,集中整治頑疾,著力解決制約公正廉潔執法和領導幹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黨委要加強監督檢查,不斷完善貫徹執行《廉政準則》的配套制度。各級公安機關紀委要加強組織協調,積極協助黨委(黨組)抓好《廉政準則》的貫徹落實和監督檢查工作。要把組織實施和貫徹執行《廉政準則》的情況,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對其任免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各級公安機關要結合實際,制定談話提醒等有關規定,不斷完善貫徹執行《廉政準則》的配套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規範從警行為、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
通知強調,各級公安機關要堅持學用結合,著力抓好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建設各項任務的落實。要把貫徹落實《廉政準則》作為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任務,圍繞公安中心工作,切實謀劃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各個執法領域和執法環節的實體性和程序性規定,防止暗箱操作,滋生腐敗;要創新警示教育、廉政談話方式方法,深化廉政教育;各級公安機關黨委(黨組)“一把手”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一崗雙責”,既要抓好業務,又要抓好隊伍;既要抓好思想作風建設,又要抓好廉政建設,為各項公安保衛任務的完成提供堅強有力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