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陜西:公務員辭退工作有新規 五類情況應予以辭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31日   來源:陜西日報

    日前,陜西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對該省公務員辭退工作進行了規範。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公務員對辭退決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復核、申訴期間不停止辭退決定的執行。公務員被辭退後,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發工資。被辭退的公務員,可以領取辭退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其他社會保險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同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務員,不得辭退:因公致殘,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女性公務員在孕期、産假、哺乳期內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退的情形。

 
 
 相關鏈結
· 北京市將不斷加大從基層招錄公務員力度
· 近6萬名考生參加2010年上海市公務員考試
· 寧夏公務員招考時嚴重違規者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
· 2010年國家公務員筆試違紀人數比2009年明顯減少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