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開始,寧夏徵地拆遷安置補償程序發生新的變化。記者近日從相關部門了解到,徵地方式上,國家重點項目實行統徵包乾;徵地制度上,打破國土資源部門單獨徵地的慣例,由國土資源、財政、監察、審計部門組成統一徵地拆遷安置補償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將廉政監督 “關口”前移;在徵地前,項目建設單位與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徵地範圍進行實地踏勘、錄像,堅決制止徵地範圍內的搶建、搶栽、搶種現象;支付方式上,實行“一卡通”將補償費用直接發到農民手中,避免挪用和截留。
國家投資的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徵地拆遷安置補償費用實行統徵包乾的辦法,即包經費、包工作、包時間;自治區投資建設項目採用何種徵地方式,由自治區土地徵收儲備機構商項目所在地市、縣(市、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成立由國土資源、財政、監察、審計部門組成的統一徵地拆遷安置補償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負責被徵土地地類認定、面積丈量、附著物清點、徵地補償協議的簽訂以及徵地拆遷安置補償費兌付等工作。徵前,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鬚髮布《徵地告知書》,將擬徵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制定《徵地拆遷安置補償方案》,經國土、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審核後,在被徵收土地的村內醒目位置張貼,增加徵地拆遷安置補償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按照批准的 《徵地拆遷安置補償方案》,土地補償、安置費及附著物補償費應在3個月內全額支付到位。徵地拆遷安置補償資金採取“一卡通”形式發放,各市、縣(市、區)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應開設徵地拆遷安置補償專門賬戶,將被徵地農民的徵地拆遷安置等費用通過銀行直接發放到農民手中;將屬於農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直接通過銀行轉到農村集體賬戶,嚴禁以現金形式支付徵地拆遷安置補償費用。 (記者 楊登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