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底以來,海南省大部分地區的降雨量明顯減少,部分地區乾旱嚴重。受持續乾旱的影響,預計今年春荒期間災區需政府救濟人口較常年有所增多,救災任務非常繁重。為切實安排好春荒期間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4月12日,海南省民政廳下發通知,部署做好春荒期間災民生活救助工作。
一是切實增強保障災民基本生活的責任意識。通知要求,各市縣民政局要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切實提高對保障災民基本生活重要性的認識,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組織力量深入災區調查研究,評估災民需要救濟情況,切實掌握受災地區的災情。各市縣要積極主動向本市縣領導彙報災情,想方設法落實救災配套資金。要區分不同情況,採取多種方式統籌解決春荒期間的災民生活困難,重點保證受災群眾的口糧和飲水,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二是科學制定救助工作方案。通知指出,各市縣要密切關注旱情的發展以及對群眾生活的影響,結合實際,制訂本地區春荒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具體明確春荒期間救災形式、救助工作重點、政府救助對象的數量、救助款物總量、本級政府資金配套情況、工作措施等內容,提高方案的可操作性。
三是進一步規範救助工作。通知要求,各市縣要嚴格遵循村民申請、村委會初評並公示、鄉鎮政府審核上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的工作程序,以戶為單位建立《災民救助花名冊》,並作為發放《災民救助卡》的依據。《災民救助卡》和救助款物發放情況要及時公示,救助對象憑《災民救助卡》在指定的時間、地點領取救濟款物。
四是強化對災民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通知強調,省廳已聯合省財政廳將中央春荒補助資金下撥到市縣,各市縣民政局要按期足額將中央和地方安排的救災資金髮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基層發放救災款要積極探索社會化發放的方式,減少中間環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救災資金專款專用。省廳將派出監督檢查組對各市縣的救助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防止災民救助工作中的不正之風,確保救助工作有序、有效。(作者 李慧瑩 黎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