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糾風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制定治理和規範涉企收費措施的分工意見》,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審計署、國家質檢總局、國務院糾風辦、 國家預防腐敗局等十四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治理和規範涉企收費工作的通知》(發改價檢[2010]794號),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治理和規範涉企收費工作。
通知指出,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減輕企業負擔工作,199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的決定》(中發[1997]14號),經過連續的集中清理整頓,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近幾年來,涉企亂收費的現象有所反彈,一些地方越權出臺涉企收費政策,部分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市場仲介組織等依附行政權力強制收取經營服務性收費,有些地方政府部門亂收費問題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企業發展活力,危及中小企業生存,廣大企業反映強烈。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深入調研、摸清底數,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認真清理規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項目、降低過高的收費標準;嚴格社會團體入會與收費管理,糾正強制入會行為;加快推進行業協會、市場仲介組織與行政部門脫鉤,促進仲介服務市場有序競爭;加大對涉企收費的監督檢查力度,積極開展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建立健全治理和規範涉企收費的長效機制,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通知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治理和規範涉企收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加強輿論宣傳,曝光典型案件,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國務院有關部門將適時組織聯合督查,促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把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