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國人民銀行紮實推進反洗錢調查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全年共對1082個重點可疑交易線索實施反洗錢調查3149次,向偵查機關報案654起,涉及金額折合人民幣3711.7億元。人民銀行的反洗錢報案線索已經成為各地偵查機關打擊洗錢犯罪的主要線索來源。
同時,人民銀行還積極協助偵查機關調查涉嫌洗錢案件970起,涉及金額折合人民幣3012.3億元;協助破獲涉嫌洗錢案件195起,涉案金額折合人民幣418.8億元。協查和破獲案件類型主要集中在嚴重上遊犯罪及其洗錢上,特別是貪污賄賂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反洗錢工作在配合國家反腐敗、打黑除惡、禁毒、反恐等專項鬥爭中發揮了越來越大的作用。
此外,人民銀行配合司法機關起訴和審判多起洗錢案件,有力地震懾了洗錢犯罪分子。其中重慶王某、蘇某洗錢案是全國首例涉黑洗錢案,浙江樂清張某、葉某洗錢案是全國非法集資洗錢案,福建福州鄧某洗錢案是全國首例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成功宣判的洗錢案件。這些洗錢案件的成功宣判,為全國類似案件的審理樹立了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