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海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省紀委、省監察廳5月5日下發《關於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分配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就加強保障性住房分配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通知》明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準確掌握中央和省有關部門制定的各類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適應對象認定辦法、審批程序規定等,強化對申報、審批、公示等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對已經分配和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情況,要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理。
《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建立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情況監督檢查的辦法和措施,明確檢查的方式和方法,切實參與到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各個環節中去。對保障性住房購買者弄虛作假、申報不實的,以及工作人員協助申報人弄虛作假、不按規定程序和條件審批、不認真履行職責、失職瀆職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魏如松 通訊員 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