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亮百盞燈,照亮一大片”。為發現和培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典型,樹立榜樣和旗幟,以引導改革、推動改革,國家林業局日前決定,在31個省(區、市)選出最具典型意義、最有説服力、最具代表性的林改典型縣,適時召開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百縣縣委書記和縣長座談會。國家林業局已組成8個林改典型縣核實工作組,將於近期赴各地對上報典型縣進行核查。
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建龍4月28日在林改典型縣核實工作啟動會上説,推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關鍵環節在縣一級,落實“五級書記抓林改”的關鍵環節也在縣一級。當前,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已進入攻堅階段,林地確權和發證面積均已過半,林改成效十分顯著,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一些地方的部分幹部認識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一些地方執行政策有偏差,改革質量有待提高。解決這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發揮典型的帶動作用,再宣傳、再發動、再造勢,營造更好的社會氛圍,確保這項重大改革順利進行。
張建龍説,林改典型縣推薦和核實的過程是加大宣傳、擴大影響的過程。通過開展推薦、宣傳集體林改先進典型縣活動,有利於擴大社會影響,營造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圍和社會環境;有利於促使各地相互學習和交流,開拓工作思路,克服畏難情緒,增強改革信心,提高改革質量,推動林改工作向縱深發展。
國家林業局日前出臺的《關於推選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典型縣的通知》明確,林改典型縣應當符合6項條件。一是領導重視,措施有力。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力度大,能深入研究和解決具有影響林改全局的工作和問題。二是明晰産權,方向正確。堅持改革的正確方向,全面落實集體林地家庭承包經營政策,已基本完成明晰産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家庭承包到戶率高,勘界細緻、認真,林權證發放及時、準確,林權保護管理體系建設有成效。三是深化改革,政策完善。在“四項制度,一個體系”建設上,取得了明顯突破和成效,基本建立起符合集體林業發展特點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四是資源增長,生態良好。五是産業發展,農民增收。六是林區和諧,社會穩定。歷史遺留問題得到較好處理,矛盾糾紛得到有效化解,群眾滿意率高。
國家林業局將派出8個核實工作組赴各省(區、市),對上報的先進典型縣情況進行核實,並成立評選委員會進行篩選。同時,國家林業局門戶網站將開設網絡投票,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國家林業局還將建立百個先進典型縣固定聯絡機制,定期跟蹤檢查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