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為貫徹落實黨十七大提出“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發展戰略,教育部近日下發《關於大力推進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自主創業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大力推進創新創業教育,加強創業基地建設,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大學生自主創業扶持政策,強化創業指導和服務,推動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自主創業工作實現突破性進展。
《意見》指出,大學生是最具創新、創業潛力的群體之一。在高等學校開展創新創業教育,積極鼓勵高校學生自主創業,是教育系統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服務於創新型國家建設的重大戰略舉措;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重要途徑;是落實以創業帶動就業,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的重要措施。
《意見》要求,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要在專業教育基礎上,以轉變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觀念為先導,以提升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和課程體系為重點,大力推進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工作,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一是加強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建設。把創新創業教育有效納入專業教育和文化素質教育教學計劃和學分體系,建立多層次、立體化的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二是加強創新創業師資隊伍建設。引導各專業教師、就業指導教師積極開展創新創業教育方面的理論和案例研究,積極從社會各界聘請企業家、創業成功人士、專家學者等作為兼職教師,建立一支專兼結合的高素質創新創業教育教師隊伍。三是要把創新創業實踐作為創新創業教育的重要延伸,通過舉辦創新創業大賽、講座、論壇、模擬實踐等方式,豐富學生的創新創業知識和體驗,提升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四是要建立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質量監控系統。五是加強理論研究和經驗交流。教育部今年成立了高校創業教育指導委員會,重點開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研究、諮詢、指導和服務。
《意見》要求,各地要全面加強創業基地建設,為大學生打造全方位創業支撐平臺。今年,教育部會同科技部,將以國家大學科技園為主要依託,重點建設一批“高校學生科技創業實習基地”。各地、各高校也將通過多種形式建立大學生創業實習和孵化基地。這些基地將結合實際,為大學生創業開闢較為集中的專用場地,配備必要的公共設備和設施,為大學生創業企業提供至少12個月的房租減免。同時,基地還將提供法律、工商、稅務、財務、人事代理、管理諮詢、項目推薦、項目融資等方面的創業諮詢和服務,切實幫助大學生解決創業初期的各種難題。
《意見》指出,今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共同組織實施“創業引領計劃”,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在工商註冊、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各地、各高校要結合實際,抓好政策落實,並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出臺地方促進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政策措施。一是要積極爭取資金投入,通過財政和社會兩條渠道設立“高校畢業生創業資金”、“天使基金”等資助項目,重點扶持大學生創業。二是要進一步加強創業培訓,積極探索、開發適合我國大學生創業的培訓項目,對有創業願望並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高校學生,普遍開展創業培訓。特別是要加強對大學生的創業風險意識教育,幫助學生了解創業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不斷提高防範和規避風險的意識和能力。三是全面加強創業信息服務,廣泛收集創業項目和創業信息,開展創業測評、創業模擬以及“一對一”的創業指導和諮詢。四是高等學校要出臺促進在校學生自主創業的政策和措施。要通過多種渠道籌集資金,普遍設立大學生創業扶持資金;依託大學科技園、各種科研平臺等為學生提供創業場地;積極促進教師和學生的科研成果、科技發明、專利等轉化為創業項目。
《意見》強調,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自主創業工作,理順領導體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對創新創業教育和創業基地建設的投入,在經費、項目和資金等方面給予傾斜;加強宣傳引導,積極營造鼓勵大學生創新創業的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