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復工作是地震傷員醫療救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康復治療在臨床的早期介入可以有效提高傷員救治效果,降低致殘率和致死率。玉樹抗震救災期間,衛生部充分借鑒汶川地震傷員康復工作經驗,在組織傷員醫療救治工作的同時及早部署康復工作,做到救治與康復同步實施,盡最大努力減少傷員殘疾,減輕傷員功能損害。
目前,衛生部主要開展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地震傷員早期康復工作,完善工作制度
4月19日衛生部與中國殘聯于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青海玉樹縣地震傷員早期康復工作的通知》(衛發明電〔2010〕31號),對地震傷員早期康復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定點收治醫院在挽救生命、治療傷病的同時即要開始早期康復工作,做到救治與康復同步實施;二是五省(區)衛生行政部門、殘聯要指定專人負責地震傷員的早期康復工作,完善工作機制,有序開展早期康復;三是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商溝通,建立部門會商的工作制度,統籌利用康復資源,確保工作有序、高效開展。
二、派出康復專家組,指導開展地震傷員早期康復工作
20日衛生部與中國殘聯于聯合下發了《關於選派康復專家組指導青海玉樹縣地震傷員康復工作的通知》(衛發明電〔2010〕34號),派出由8名康復醫師、4名康復治療師和4名輔具專家組成的康復專家組赴青海西寧市、西藏昌都地區、陜西西安市和甘肅蘭州市開展康復指導工作。專家組巡診了4市(地區)所有傷員定點收治醫院,共計會診傷員1800余名,會同當地康復專業技術人員為重症和傷情複雜的傷員制定了個性化康復治療與訓練方案,為輕症傷員按損傷類型制定了康復方案,並累計培訓當地康復專業技術人員和相關醫務人員150余人。四川省衛生廳也組織省級康復醫療專家組巡診傷員116名,各傷員接收醫院也組織開展了康復治療相關培訓。
三、下發《地震傷員常見損傷早期康復治療指導原則》,規範開展地震傷員早期康復治療。
為進一步指導定點醫院規範開展傷員早期康復治療,降低傷員致殘率,減輕傷員殘疾程度,衛生部與中國殘聯聯合下發了《地震傷員常見損傷早期康復治療指導原則》,對早期康復治療的介入時機及標準、治療原則與方法、康復護理要點等予以明確,供定點收治醫院為地震傷員提供早期康復治療時參考。
目前,青海西寧市、四川成都市、甘肅蘭州市、陜西西安市和西藏昌都地區的定點接收醫院均已將早期康復治療納入傷員的整體救治工作中,做到醫療救治與康復同步實施,早期康復治療的效果已經開始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