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可天津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等4家檢測單位醫療器械産品和項目檢測資格
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醫療器械檢測機構資格認可辦法(試行)》(國藥監械〔2003〕125號)的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專家組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天津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4家檢測單位的醫療器械檢測能力進行了現場評審,經審查,認可4家檢測單位醫療器械産品和項目檢測資格。
認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天津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韌性系統等9個無源醫療器械、38個有源醫療器械産品和項目檢測資格。有效期5年。
認可青海省藥品檢驗所對醫用脫脂棉等14個醫療器械産品和項目檢測資格。有效期5年。
認可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人工心臟瓣膜等260個無源醫療器械、106個有源醫療器械、589個體外診斷試劑産品和項目檢測資格。有效期5年。
認可江蘇省醫療器械檢驗所對醫用電氣設備等810個醫療器械産品和項目檢測資格。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