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構建和諧警民關係,贏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對監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強執法監督,促進監管工作水平的提高,公安部監所管理局決定從7月1日起全國三級以上(含)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全部向社會開放。
機關、社會團體及媒體記者均可參觀
據了解,拘留所和收容教育所開放的對象包括: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司法機關、學校、工會、共青團、婦聯、律師協會等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負責組織的人員;新聞媒體記者;被監管人員家屬。
可參觀被監管人員的生活作息等
此次開放的內容主要包括:拘留、收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被監管人員的拘室、收容室、活動室、教育室、閱覽室、會見室、提詢室、醫務室、心理諮詢室、職業技能培訓場所和餐廳等基礎設施和功能用房;被監管人員一日生活作息、學習、文體活動、伙食、醫療等情況。
須先提出參觀申請,公安機關也可主動邀請
據悉,需要進行參觀的有關單位,要向公安機關或者“兩所”提出參觀申請,經主管公安機關批准後,持有效證件或團體介紹信,有組織地到所參觀。公安機關或者“兩所”也可以主動邀請有關單位組織人員到所參觀,聘請執法監督員來所檢查、監督。
“兩所”將定期公佈家屬開放日的時間,組織被監管人員家屬入所參觀,召開座談會、警民懇談會等,向家屬介紹被監管人員在所內生活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
此外,公安機關或者“兩所”將主動邀請新聞媒體到所採訪,積極配合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在“兩所”的對外辦公、接待場所將設立警務公開專欄和展板,介紹該所的工作情況。在徵得被監管人員同意的前提下,由民警陪同,參觀者可以與被監管人員座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