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國務院批准提高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並調整有關政策後,申請補貼的車主數量明顯增加,政策效果已經顯現。2010年初至5月24日,辦理補貼車輛9萬輛,是政策調整之前辦理數量的5.9倍,特別是3月份以來辦理補貼車輛數顯著增加,3、4月份辦理補貼車輛分別為1.5萬輛和2.9萬輛,環比分別增長267%和93%,5月份以來,日均補貼車輛已達2758輛,是政策調整之前辦理數量的18倍。從車型看,轎車受政策調整影響最大,2010年初至5月24日補貼轎車3.4萬輛,較政策調整前增長了67倍。
截至2010年5月24日,全國共辦理補貼車輛10.6萬輛,補貼金額14億元,拉動新車消費126億元。在辦理補貼車輛中,轎車、大中型載客車和輕微型載貨車分別佔36%、30%和19%。江蘇、浙江、山東、河南、安徽、河北、四川、江西、遼寧、湖南辦理補貼車輛數量居全國前10位,合計超過總量的72%。
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的實施不僅促進了汽車消費,更重要的是加快了淘汰高排放、高污染“黃標車”和老舊汽車的進程。同時對引導車主及時報廢更新車輛,防止報廢車輛流向社會,減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