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國土資源部就稀土等礦産開發秩序專項整治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5月28日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凈化發展環境 切實保護資源
——就全國稀土等礦産開發秩序專項整治訪部礦産開發管理司負責人

    近日國土資源部發佈《關於開展全國稀土等礦産開發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並召開視頻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如何理解《通知》?即將開展的這次全國性專項整治行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如何確保專項整治任務完成?記者近日就有關問題採訪了國土資源部礦産開發管理司負責人。

    記者:這次全國性的專項整治行動選擇的是稀土、鎢、錫、銻、鉬、高鋁黏土、螢石7種礦産資源,為什麼選擇這7種?

    負責人:這幾個礦種是我國十分特殊的重要礦産資源。既是稀缺礦産,又是我國的優勢礦産,儲量、産量、出口量居世界前列,多年來在國際市場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關係到國家安全、高技術産業發展等。因此,管好用好這些礦産意義重大。

    記者:針對一些礦種實行專項整治,過去在全國範圍內或一些地方都開展過,那麼,這次專項整治行動基於什麼樣的背景和考慮呢?

    負責人:這次部出臺《通知》,在全國範圍內部署稀土等礦産開發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我理解,有這麼一些大的背景:

    其一,礦産資源開發秩序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部分。建設和維護一個守法、有序、規範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它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根據形勢的變化不斷地加以規範、完善。

    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時期,對礦産資源的需求依然是上升的。我國礦業市場自2003年以來趨熱。2006年和2007年達到一個高峰。2008年下半年以來,金融危機對全球經濟造成重大影響,我國礦産勘查開採也受到了嚴重影響,礦産品價格下跌,礦企股價下跌。2009年,隨著我國一系列應對危機重要舉措的出臺,有效地遏制了經濟增長下滑態勢,我國率先實現經濟形勢總體回升向好。作為基礎産業的我國礦産開發,在危機中不斷調整發展。宏觀經濟中一系列的調結構、轉方式、保民生、促發展的刺激政策,導致對礦産資源的需求逐步回升。作為礦産開發市場變化“晴雨錶”的礦産品價格,呈振蕩上調趨勢。價格的走高必然帶來了礦産開發秩序維護的問題。因為歷史的經驗表明,礦業升溫、趨熱,秩序就會受到衝擊,就有可能亂。因此有必要開展整治工作,全面維護好稀土等礦産資源的開發秩序,凈化發展環境,切實保護好資源和環境,更好地促進我國稀土等礦産開發的科學發展。這是政府的職責。

    其二,這次專項整治,是對以往全面整頓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的鞏固深化,也是對礦産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進一步促進。

    為解決礦産資源開發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2005年以來,國務院下發了28號文件,決定全面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 國土資源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採取了一些政策措施,加強了對稀土等礦産開發的管理:加強資源保護,提高宏觀調控能力。國土資源部出臺了《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勘查開採管理暫行規定》,將新設稀土、鎢礦業權審批權限上收到國土資源部統一辦理;暫停受理新立鎢、銻、稀土、高鋁黏土和螢石礦勘查開採登記申請;對鎢、銻、稀土、高鋁黏土和螢石等礦種實行開採總量控制。2010年,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三部委對鎢、銻、稀土、高鋁黏土、螢石礦開採總量指標和選冶生産指令性計劃達成一致,實現全面統一管理等。還有,推進礦産開發整合。

    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問題仍然不斷出現,形勢依然嚴峻。一個時期以來,稀土等礦産無證勘查開採、亂採濫挖等行為在部分地區依然屢禁不止、問題突出,宏觀調控措施難以有效落實,礦産開發結構不合理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為了有效解決這些問題,鞏固擴大整頓和整合工作成果,有必要集中開展稀土等礦産開發秩序專項整治。

    其三,稀土、鎢、錫、銻、鉬、高鋁黏土、螢石等礦産是特殊的重要礦産,是當今世界發展新材料工業、高技術産業等重要新興産業的戰略性礦産資源,是關係國家安全、高新技術發展和國民經濟建設的關鍵材料。整治維護好稀土等礦産開發秩序,有利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可持續地利用這些資源。

    記者:這次專項整治要達到怎樣的工作目標?

    負責人:要達到五個目標:一是依法查處並堅決取締稀土等礦産無證勘查開採的違法違規行為;二是清理整頓、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案件,不留死角,維護正常的開發秩序;三是集中整治稀土等礦産開發秩序較為混亂、礦産開發結構不合理、開採總量控制不到位的重點地區;四是全面檢查稀土等礦産資源開發管理各項制度落實情況,切實落實開採總量控制指標;五是全面推進稀土等礦産資源開發整合,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切實提高礦産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水平。

    記者:用什麼措施來保障這些政策目標的實現呢?

    負責人:《通知》提出五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二是突出重點,聯查聯動。三是強化規劃,合理投放。四是嚴格考核,嚴肅獎懲。五是積極宣傳,營造氛圍。

    搞好專項整治,首要的是認識,特別是領導幹部的認識。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進一步認識稀土等礦産資源極其重要的戰略地位,深刻理解稀土等礦産對新能源、高科技等産業的重大影響。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配備專門力量,落實專項經費,確保全面完成任務。

    突出重點,聯查聯動。《通知》要求,在廣東、廣西、湖南、江西、福建等省區的中重稀土聚集區,在內蒙古、吉林、浙江、河南、四川、雲南、貴州、陜西、甘肅和新疆等省區的稀土等礦産集中分佈區,地方政府要聯查聯打,堵嚴違法違規的缺口等。

    礦産資源規劃是審批礦權、監管礦産資源的重要依據。《通知》提出,各地對礦産資源總體規劃中對稀土等7種礦産勘查開採未進行具體安排的,要按有關要求編制專項規劃;已經完成潛力評價和1:5萬地質礦産調查的,應編制稀土等礦産礦業權設置方案。稀土等礦産礦業權設置方案未經部批准的,今後不予新設礦業權。

    搞好專項整治必須嚴格考核,嚴肅獎懲。《通知》明確,專項行動驗收後收到媒體或群眾舉報並經查實仍存在違法違規和亂採濫挖現象的,或國家統計部門公佈的開採數據超過部下達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的,部將暫停該省(區、市)探礦權、採礦權配號。這在部規範性文件中還是第一次。

    對地方行政主管部門“隱瞞不報、有案不查、查處不力、幕後支持違法違規勘查開採行為的,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嚴厲查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在礦産資源領域提出對“幕後支持違法違規勘查開採行為” 予以嚴厲查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顯示出主管部門動真碰硬、徹底整治礦産開發秩序的決心。同時,《通知》還提出了一些激勵措施。

    記者:礦産開發秩序整治涉及方方面面,如何確保專項整治任務全面完成?

    負責人:我想再強調兩點,第一,整治礦産開發秩序,地方政府擔負主體責任。整治礦産開發秩序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面廣,任務重,國土資源部門作為牽頭單位,要充分依靠地方政府,爭取各相關部門的配合和支持。要推進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的共同責任機制,要嚴格按照專項整治行動的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並落實各自責任,紮實工作。

    第二,在稀土等礦産集中産區,要協調聯動整治秩序。所謂協調聯動,就是要在稀土等礦産重點地區,探索建立區域聯防機制,各地協調行動,聯合打擊,使亂採濫挖無處可遁。對湖南、廣東、廣西、福建、江西等稀土礦産分佈集中的地區,要建立聯合動態巡查和互查監督機制。地區聯動應向礦業下游産業延伸。如《通知》指出,“嚴肅查處收購使用違法違規開採的礦産品。各地要聯合建立稀土等礦産品流通登記票證電子網絡管理系統,堅決封住違法礦産品進入流通領域的通道”。

    記者:這次專項整治有哪些具體的內容?

    負責人:《通知》提出了十項內容:一是全面打擊無證勘查開採行為;二是深入清查勘查工作完成情況;三是嚴厲打擊開採礦種與採礦許可證不符的行為;四是深入清理超越批准礦區範圍採礦的行為;五是嚴肅查處超量開採行為;六是嚴肅查處破壞礦産資源行為;七是全面查處非法轉讓探礦權、採礦權的行為;八是補充編制礦産開發整合實施方案;九是建立“協管員”制度;十是嚴厲查處越權審批探礦權、採礦權等違法違規行為。

    其中:無證勘查開採行為、開採礦種與採礦許可證不符的行為,本質上是對礦産資源國有資産的盜竊,是對合法礦業權人合法權益的侵犯,是對法律的蔑視,因次《通知》中的措詞嚴厲,要求“全面打擊”、“嚴厲打擊”,並提出了具體而明確的處理措施。

    《通知》對稀土等礦産探礦權管理提出硬要求:要求深入清查勘查工作完成情況。對不按照批准的勘查實施方案、工作進度、勘查規範施工和完不成最低勘查投入的行為,責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由原登記機關吊銷或登出勘查許可證。這對規範市場、誠信勘查會起到積極促進作用的。

    對“超越批准礦區範圍採礦的行為”,《通知》要求“深入清理”,對超越其批准範圍採礦的,責令退回其本礦區範圍開採,賠償損失,沒收越界開採的礦産品和違法違規所得,密封越界的井巷工程,並依法進行處罰,拒不退回本礦區範圍內開採的,依法吊銷採礦許可證。

    對超量開採行為、破壞礦産資源行為、非法轉讓探礦權採礦權的行為、越權審批探礦權、採礦權等違法違規行為等,《通知》都依法提出明確處理意見。

    《通知》在部級規範性文件中明確提出建立“協管員”制度。要求“所有礦區逐一設立礦區監管責任牌,註明礦區名稱、礦業權人名稱、監管責任主體、協管員姓名和舉報電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將所有礦區的監管責任主體、協管員姓名和舉報電話統一對外公佈”。這是基於基層礦政管理薄弱採取的一項有針對性的措施,目的在於落實責任、責任到人。

    記者:這次專項整治在進度上是怎麼安排的?

    負責人:《通知》明確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6月至7月,清理排查公告階段;第二階段,8月至10月,懲處督辦整改階段;第三階段,11月,檢查總結驗收階段。(丁全利)

 
 
 相關鏈結
· 國土資源部召開地質礦産保障工程實施方案論證會
· 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開展城市礦産示範基地建設通知
· 兩部門計劃用5年建成30個“城市礦産”示範基地
· 天津子牙循環經濟區推進"城市礦産"示範基地建設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