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廣東省省長黃華華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珠三角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等五個一體化規劃和其他有關事項。
會議審議通過的珠三角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産業佈局、基本公共服務、環境保護和城鄉規劃等五個一體化規劃,規劃期限為2009—2020年,是貫徹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的重要專項規劃。
《珠江三角洲基礎設施建設一體化規劃》提出對珠三角地區交通、能源、水資源和信息等方面的基礎設施,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經營和統一管理的要求,從區域整體上進行統籌規劃,努力實現互聯互通、共建共享,逐步建立和完善重大基礎設施一體化體系,在更高層次、更廣範圍、更大空間發揮交通、能源、水資源、信息等基礎設施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和帶動作用。
《珠江三角洲地區産業佈局一體化規劃》提出了珠三角地區未來産業發展方向和重點,包括現代服務業、先進製造業、高技術産業、優勢傳統産業和現代農業等5大領域和30個産業的“530”産業體系,明確要按照“引導增量、優化存量”的思路,培育發展新興産業,優化提升現有産業,整合優勢産業,構造珠江口東岸的知識密集型産業帶、珠江口西岸的技術密集型産業帶、珠三角沿海的生態環保型重化産業帶,形成“A”字型産業空間總體佈局,提出了廣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經濟圈以及珠三角各市産業發展的定位和佈局。
《珠江三角洲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規劃》提出基本公共服務範圍包括公共教育、公共衛生、公共文化、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業保障、醫療保障、生態與環境和現代服務業等十個方面,主要從資源共享、制度對接、待遇互認、要素趨同、流轉順暢、差距縮小、城鄉統一和指揮協同等八個目標路徑,分為初步實現階段(2009—2012年)和全面實現階段(2013—2020)兩個階段逐步加以推進。強調要打破珠三角行政區劃壁壘和障礙,在珠三角形成一個有利於資源要素有效配置和自由流動的體制環境,使珠三角地區公民所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務能夠突破行政區劃的界限,逐步實現對接共享並最終達到統一標準。
《珠江三角洲環境保護一體化規劃》提出堅持以人為本、環境優先,以創新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為先導,以環境優化經濟發展為主線,以解決跨界水污染和區域性大氣複合污染為突破口,以構建生態安全格局和共建環境基礎設施為支撐,以統一環境監管為手段,努力推進區域環境保護一體化,統籌構建八大體系,即實現環境管理機制、政策“兩創新”,産業調控、環境監管“兩統一”,大氣污染防治、水環境保護“兩聯合”,生態保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兩共同”,著力於環境優化經濟發展、不斷改善環境質量、維護環境安全,為區域經濟發展一體化提供環境保障。
《珠江三角洲地區城鄉規劃一體化規劃》以“為珠三角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供有效的空間載體”為規劃主題,提出構建低碳生態化、高效能、高品質的城鄉規劃建設模式,明確了城鄉區域一體化發展的路線圖,在創新發展模式、優化城鄉區域空間格局、提升城鄉人居環境質量等三個方面設定了具體的發展目標,促進城鄉融合和區域協調,為建設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競爭力的世界級城鎮群提供強大支撐。
會議強調,要以實施“五個一體化規劃”為抓手,深入推進珠三角區域經濟社會一體化。要切實加強領導、加強協調,精心組織、狠抓落實。一是要抓緊建立領導和工作機制,迅速部署規劃實施工作。省將在實施《規劃綱要》領導小組框架下,設立由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珠三角九市分管副市長和省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五個專責工作組。二是要梳理出重點任務和關鍵環節,分清輕重緩急,找準工作主攻方向和著力點,以點帶面推動整個實施工作,突出重點、突破難點,確保五個一體化規劃實施工作紮實推進、早見成效。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