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統計局、監察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通知,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統計法》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貫徹執行情況大檢查。6月1日上午,三部門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全國統計執法大檢查工作做了進一步的動員和部署。日前,全國統計執法大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接受了記者採訪,就大檢查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為什麼要開展這次大檢查?
答:1983年《統計法》頒布後,國家統計局聯合監察部、司法部等有關部門分別於1989年、1994年、1997年、2001年開展了全國統計執法大檢查。這幾次大檢查對於全面了解統計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查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凈化統計工作環境,推動統計改革和建設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去年6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重新修訂了《統計法》,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統計局聯合製定的《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也于去年5月1日施行。為全面掌握新《統計法》和《處分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發現和查找貫徹執行中的問題和不足,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國家統計局、監察部、司法部決定聯合開展這次全國統計執法大檢查。
問:這次大檢查要達到什麼目的?
答:總的來説,這次大檢查是要全面了解《統計法》和《處分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大力推進依法統計,推動統計改革和發展。具體來説,要通過開展大檢查,努力實現以下目的:
一是要進一步宣傳新《統計法》和《處分規定》,增強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社會公眾的統計法制觀念,努力營造學習統計法、敬畏統計法、遵守統計法的社會氛圍;
二是要切實查找、系統梳理統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總結經驗,及時整改,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體系;
三是要嚴肅查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理一批頂風作假的責任人,堅決遏制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的現象,進一步凈化統計工作環境;
四是要進一步推動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實施新《統計法》和《處分規定》,強化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和保障措施。
問:這次大檢查的重點內容是什麼?
答:這次大檢查是對《統計法》和《處分規定》貫徹執行情況的全面檢閱,檢查的內容涵蓋了統計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檢查的重點內容包括五個方面:
一是在統計調查立項環節,檢查政府統計調查實施機構是否嚴格依法設立調查項目、依法開展調查,是否存在未經法定程序審批、擅自開展統計調查的問題;
二是在數據報送環節,檢查調查對像是否按照《統計法》和統計調查制度的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及遲報、拒報統計資料的問題;
三是在調查匯總上報環節,檢查統計機構、統計人員是否嚴格按照《統計法》和統計調查制度的規定,蒐集、匯總統計資料,是否存在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的問題;
四是在數據公佈環節,檢查各級政府及其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佈統計數據,是否存在隨意發佈統計數據,不使用法定的數據的問題;
五是在統計工作保障方面,檢查領導人員是否依法加強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設置統計機構,支持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和統計監督職權,以及對本地方、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的嚴重統計違法行為失察的問題。
問:這次大檢查的重點統計指標包括哪些?
答:各級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了大量統計調查活動,統計調查內容紛繁複雜。在大檢查中,各地區、各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對重點檢查的統計指標做出安排。從全國來説,要集中力量檢查規模以上工業産值、糧食産量、固定資産投資完成額、城鄉居民收入、國內生産總值、節能減排等重點指標。要從數據的採集、匯總、上報、公佈等各環節,對上述重點統計指標的採集過程、調查方法和數據質量等進行全面檢查。
問:請介紹一下這次大檢查的工作安排。
答:按照國家統計局、監察部、司法部《關於聯合開展統計法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貫徹執行情況大檢查的通知》要求,這次大檢查分四個階段進行。
5月中下旬是宣傳動員階段,重點是研究制定統計執法大檢查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深入宣傳介紹統計法和《處分規定》,廣泛宣傳大檢查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內容。
6月開展自查,中心任務是制定並落實有關自查工作計劃,認真查找影響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統計工作的問題和不足,並及時進行整改。
7、8兩個月組織抽查,要合理確定抽查對象的範圍和數量,抓住主要矛盾和重點問題,採取多種方式,努力查找統計基層基礎工作、統計數據質量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9月進行整改處理和大檢查工作總結。對於在大檢查中發現的好做法、好經驗,要及時總結交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對查處的統計違法違紀案件,要公開曝光。同時要完善制度,研究建立有助於促進統計工作科學發展,有助於提高統計能力、數據質量和政府統計公信力的制度體系。
問:如何保證大檢查取得切實成效?
答:這確實是個很重要的問題。要確保大檢查不走過場,取得切實成效,首先,需要各級統計機構、監察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按照全國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對大檢查工作進行精心籌劃,週密安排,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作配合。
其次,要紮實做好抽查工作。要在普遍自查的基礎上,層層開展抽查。不但要合理確定抽查對象的範圍和數量,還要對抽查的方式、內容等做出詳細的安排,確保發現並解決一批影響統計基層基礎工作、影響統計數據質量的突出問題。
再次,要深入宣傳新《統計法》和《處分規定》,廣泛宣傳大檢查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積極鼓勵和認真受理群眾有關統計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爭取社會公眾對大檢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以此推動大檢查紮實有效地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