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十一五”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驗收工作的通知
建標函[2010]126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民政廳、殘聯、老齡辦,直轄市建委(規委、市政管委)、民政局、殘聯、老齡辦,黑龍江農墾總局殘聯:
根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建設部等13個部委《無障礙建設“十一五”實施方案》和建設部等4部委《關於開展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的通知》(建標[2007]261號)要求,經研究,決定對“十一五”期間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進行全面驗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的主要內容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無障礙建設的總體情況,以及對創建城市指導、協調和監督的情況。
(二)五年來,各創建無障礙建設城市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三)各地區執行與無障礙建設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以及落實《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標準》、《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等有關標準規範的情況。
二、驗收時間和方式
驗收分初審、全面驗收兩種方式。
(一)初審(2010年6月~8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民政廳、殘聯、老齡辦等部門和單位依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無障礙建設“十一五”實施方案》、《關於開展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的通知》提出的任務目標及要求,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及有關專家,對本行政區各創建城市開展檢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二)全面驗收(2010年10月~12月):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中國殘聯、全國老齡委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初審符合條件的創建城市相關資料進行審核,並組成若干驗收組按照《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標準》及有關規定的內容,以城區為主要對象,對創建城市進行實地檢查驗收,提出書面評估意見。經對通過評估的城市進行公示後,對審定的城市進行命名、授牌。
三、驗收材料
(一)省級住房城鄉建設、民政、殘聯、老齡部門推動無障礙建設的總體情況報告及初審意見;
(二)各創建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驗收申請報告,以及創建城市“十一五”期間無障礙建設的總體情況、成效、今後工作計劃;
(三)按照《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標準》逐項説明材料,創建城市無障礙建設量的數據統計(詳見附件);
(四)反映城市無障礙創建情況技術材料,包括規範性文件、典型工程案例等文本和多媒體。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正確認識開展創建無障礙建設城市的意義和目的,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民政、殘聯、老齡等部門和單位應嚴格按照《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標準》要求,對本行政區內各創建城市開展自查,嚴格把關,做好初審工作。
(三)各創建城市住房城鄉建設、民政、殘聯、老齡等部門和單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組織領導下,科學規範、實事求是地反映本地無障礙建設發展現狀,認真總結推進無障礙建設的典型經驗和做法,針對薄弱環節,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四)各地初審材料應于2010年8月28日前,分別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維權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全國老齡委辦公室進行審核後,全面開展實地驗收工作。
(五)各地在驗收過程中,應邀請有關新聞媒體參與,營造全社會關愛無障礙建設的氛圍,同時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促進無障礙建設持續健康發展。
聯絡人: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衛 明 010-58933319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
王 輝 010-58123251
中國殘聯維權部
張東旺 010-66580126
全國老齡委辦公室綜合部
龐 濤 010-58122012
附件:無障礙建設情況統計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