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完成“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決戰之年。江蘇省委、省政府明確提出,確保完成單位地區生産總值能耗下降4%左右。日前,省經信委按這一總目標,向各地分解下達了目標任務。
省經信委主任陳震寧説,確保實現今年節能減排目標、確保超額完成國家下達全省的“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今年江蘇單位GDP能耗必須下降3.02%以上。為保持節能降耗工作的延續性,破解能源“硬約束”,江蘇自加壓力,咬定4%。
各地擔子有多重?記者了解到,除揚州、淮安的目標任務分別為3.8%和3.9%外,其餘11個省轄市的年度目標任務均在4%—4.2%之間,其中泰州的擔子最重,今年單位GDP能耗必須下降5%。
現在距年底,也就是“十一五”期末只有六個月時間,為確保完成任務,我省正在實施一系列硬招、實招:
對全省13個市貫徹國務院、省政府節能減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情況進行專項督查,並對市級政府2009年節能目標責任進行現場考評。增強能源統計數據的時效性,建立及時到位、高效運作的預警調控機制。做好月度、季度單位GDP能耗降低情況的分析和預測,按月公佈各地用電量、用電增長率等指標,在6月底前,制定相關預警調控方案,排出一批用於預警調控的“兩高一低”企業和生産車間名單,三季度組織開展“十一五”節能目標完成情況預考核。
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確保2010年落後産能淘汰任務在三季度前全部完成。對未按期完成的地區,實行項目“區域限批”;對未按期完成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産許可證、安全生産許可證。
6月20日前,完成對全省1900多家年耗能5000噸標煤以上重點能耗企業上一年度和今年上半年主要産品能源消耗情況進行專項能源監察審計,提出超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産品名單,價格部門據此實行懲罰性價格政策。取消對高耗能企業的用電價格優惠,加大差別電價政策實施力度。 (黃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