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正式發佈了我國首個《航道工程地質勘察規範》(以下簡稱《規範》)。作為強制性行業標準,該規範將於今年9月1日起實施。
《航道工程地質勘察規範》主要包括航道整治工程地質勘察、運河開挖工程地質勘察、護岸工程地質勘察、航道標誌工程地質勘察、不良地質和特殊性岩土勘察等內容。
據了解,地質勘察作為航道工程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事關工程的安全性及經濟性。目前除渠化工程已有地質勘察規範外,其他航道工程的地質勘察工作尚無規範可循,如果套用港口等工程的地勘規範,則在具體技術數據的採用等方面會帶來一系列的困難,將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和風險。制定一個航道工程地質勘察規範,對於提高航道勘察技術水平和成果質量,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確保工程的穩定與安全,提高工程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規範》編寫組接手該項工作以來,潛心編寫,數易其稿。《規範》于2010年1月9日順利通過交通運輸部審查,並在4月15日完成總校工作。
《規範》的主編單位為長江航道規劃設計研究院,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