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從2010年7月1日起,北京市將調整城鄉社會救助相關標準,城市低保標準由家庭月人均收入410元調整到430元;農村低保最低保障標準從年人均收入2040元(月人均170元)調整為2520元(月人均210元)。
據了解,今年北京市還將對農村五保供養標準進行調整。北京市各區縣農村五保供養最低標準按照市統計局公佈的上年度各區縣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確定。由各有關區縣民政、財政和統計部門制定落實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於7月1日起實施。
在解決老年人養老服務問題上,北京市逐步實現“9064”養老服務模式(到2020年,90%的老年人居家養老、6%的老年人在社區養老、4%的老年人集中養老),構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社會優待為擴展的多元化養老服務體系。
“九養政策”為老年人殘疾人帶來實惠。2009年11月北京市出臺《北京市市民居家養老(助殘)服務(“九養”)辦法》(簡稱“九養政策”)後,為滿足老年人和殘疾人在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心理慰藉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向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60至79周歲的重度殘疾人和16至59周歲無工作的重度殘疾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養老(助殘)券,目前全市每月有33.5萬人領取養老(助殘)券;發展養老(助殘)餐桌4584個;發展托老(殘)所5305個。養老(助殘)餐桌和托老(殘)所的建設在5月1日前實現需求人群全覆蓋。
為滿足老年人、殘疾人的精神慰藉需求,簽約35家養老(助殘)精神關懷服務定點單位。萬名“孝星”評選活動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目前共有13000名尊老、敬老、愛老、助老、孝老的“孝星”候選人進入街鄉鎮初選階段。聘用1585名養老(助殘)員,加強基層養老服務力量。為全市所有322個街鄉鎮配備了養老(助殘)無障礙服務車,方便老年人和殘疾人參加社會活動。為1.7萬戶家庭實施無障礙設施改造,方便殘疾老年人居家生活。為使老年人和殘疾人享受生活、就醫、交通、購物、社交等電子信息服務,為65周歲以上有需求並且具有使用能力的老年人和16至64周歲重度殘疾人,有計劃試點提供便攜式“小幫手”電子服務器。向424位百歲老人發放《北京市百歲老年人高齡津貼和醫療補貼領取證》,提高百歲老人醫療保障水平。
11項優待措施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北京市充分利用現有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資源,為老年人提供日常出行、遊覽公園、文體娛樂等方面共11項優先便利措施。目前,全市有150萬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辦理了《北京市老年人優待卡》,持卡老人可免費乘坐市域內1347條公交線路,免費遊覽151家公園、風景名勝等旅遊景區。39家市、區(縣)級財政支持的各類博物館(院)向老年人免費開放。14個國家級和45個市級社區體育健身俱樂部部分項目向持卡老年人免費。29家公共體育館為老年人健身提供優惠措施。
北京市最低工資調高將於7月1日起執行。北京市將大幅調高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從800元/月,調整為960元/月,增加160元/月,增長幅度為20%。
同時,對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一併調整。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9.6元/小時提高到11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22元/小時提高到25.7元/小時。
北京市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從2010年7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