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領域發生腐敗行為,不僅要嚴厲懲處受賄、索賄者,對行賄者也將嚴懲不貸。記者從河南省紀委獲悉,省紀委、省發展改革委員會、省監察廳近日聯合下發《河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廉潔準入暫行辦法》,決定從7月1日起在河南省實行“工程建設廉潔準入”制度即“黑名單”制度,對在工程建設活動中的行賄者,記入“不廉潔記錄名單”,一定期限內禁止參與河南省工程建設項目。
《暫行辦法》規定,省、市、縣級紀檢監察、審判機關及相關部門在查結工程建設領域的賄賂案件後,10個工作日內要將審理、審判結論及處罰決定報同級發改委,市、縣發改委在5個工作日內分別報上一級發改委,省發改委接到有關工程建設領域賄賂案件的審理、審判結論及處罰決定後,在5個工作日內,將不廉潔記錄名單包括行賄單位、行賄人的名稱(姓名)、組織機構代碼、行賄事實、處理依據和結果等,發佈到省發改委網站等信息平臺上。凡是被錄入“黑名單”的,河南省各級政府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河南省各級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和河南省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姓“公”的工程建設項目,包括勘察、規劃、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和材料採購以及招標代理等,一律禁止其參加。行賄數額較大的,6個月至1年內不得參與河南省的工程建設項目;行賄數額巨大的,1至2年內不得參與河南省的工程建設項目;行賄數額特別巨大的,3至5年內不得參與河南省的工程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