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河南省殘聯與省地稅局在鄭聯合召開全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工作會議,會議提出,要確保圓滿完成全省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3億元的目標任務。
根據修訂後的《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河南省行政區內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6%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每年度應當向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繳納一定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今年是河南省殘聯首次與財政、地稅聯合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根據規定,財政供給的機關、事業單位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不能按規定繳納並經收繳部門催繳無效的,可由各級財政部門代扣;非財政供給的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地稅部門徵收。
根據安排,河南省屬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企業和中央駐鄭單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省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收繳,其年審工作已于6月1日開始,將於7月20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