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領導責任。及時傳達貫徹回良玉副總理指示,以及國家防總、市防辦關於強降雨天氣防範應對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層層落實工作責任。
二是加強隱患排查。組織有關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對移民遷建區各類移民工程開展“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危岩、滑坡、坍庫、高切(邊)坡、高回填方地基房屋、城(集)鎮防洪排水涵洞、清庫緩拆橋梁,以及受三峽工程試驗性蓄水影響的臨水房屋,發現問題限時整改。
三是加強監測完善預案。堅持專業監測和群測群防監測相結合,加密監測頻率,延長監測時間,實行重點項目日報告制度和一般項目月報告制度。同時,進一步完善安全度汛專項應急預案,做好搶險救援隊伍、救災物資裝備準備,確保應急所需。
四是加強汛期值守。在全市移民系統實行汛期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和災情報告制度,加強汛期長江水位蓄水監測和強降雨天氣預警,及時掌握和發佈雨情、水情信息,迅速處置可能出現的各類災害事故,確保庫區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