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居民與供熱企業簽訂供暖協議,將使用新版《供熱合同》。今後居民用戶的供暖費,將由供熱企業直接收取。一旦發生供暖糾紛,居民可直接找企業反映,企業負責幫助居民解決。
北京市市政市容委日前聯合市住建委下發《關於供熱單位服務和管理到戶有關問題的意見》。明確今後將由供熱企業直接向居民用戶收取供暖費用。如有特殊原因仍需物業等機構代收供暖費用的,雙方必須簽署委託協議。供熱單位也可以委託金融機構或物業服務企業代收,並向用戶公告受委託的收費單位,受委託單位不得向用戶收取任何額外費用。
市供熱辦負責人表示,以往供暖費有的是物業收,有的是供熱企業收,還有交到居民工作單位的,這使得一旦發生供熱不穩定等問題,居民不知找誰理論。實施新規之後,一旦發生供暖費用糾紛,居民都可以直接找供熱企業。這將避免供暖費收取不齊等各類性質的糾紛,既方便居民,也方便企業和政府部門及時處理糾紛問題。(記者 易明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