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6月25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全省法院開展打擊毒品犯罪活動相關情況。
新聞發佈會通報,今天,全省5個中級法院、2個基層法院對13件毒品犯罪案件、35名被告人進行了公開宣判,其中王銳、李建民、屈孝湘、金春日、金永國多次販毒,數量巨大,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死刑裁定,於今日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近年來,全省法院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涉毒案件審判工作,貫徹寬嚴相濟方針,嚴厲打擊毒品犯罪。今年1至6月份,全省法院共審結毒品刑事案件125件,對165名犯罪分子給予了刑事處罰,其中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66名。
全省法院突出打擊重點,對於職業毒販、再犯、累犯、慣犯、主犯等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危害嚴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將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向多人販賣,誘使多人吸毒,武裝掩護、暴力抗拒抓捕,或者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等情節的犯罪分子,該重判的依法堅決從重處罰,絕不手軟,以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勢頭。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實行區別對待。在依法嚴厲打擊嚴重毒品犯罪的同時,對那些具有自首、立功、從犯、初犯等法定或酌定從輕處罰情節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該從輕的予以從輕。加強毒品犯罪案件的審判督導。全省法院注重發揮審級監督職能,強化對下審判指導,確保毒品案件量刑相對平衡和實施有效監督。加強司法宣傳,努力營造打擊毒品犯罪的良好社會環境。全省法院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利用審判資源優勢,採用組織學生旁聽庭審、集中公開宣判、新聞媒體報道等方式,展開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禁毒宣傳教育活動,形成同毒品犯罪做鬥爭的良好輿論氛圍。(記者 趙聯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