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做客城市服務管理廣播時透露:10月之前,醫保報銷將新增120余個診療項目。
作為醫改的配套措施,北京市出臺了八項惠民政策,包括出臺2010年新版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目錄、擴大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的範圍、提高人工器官的報銷標準和擴大醫療保險門診的特殊病範圍等。
有關負責人解釋,現在執行的醫保報銷目錄是2005年版的,五年沒有調整。但是,醫藥技術和醫療保健需求都發生了很大變化。為此,市人力社保局已制訂了調整方案,總的原則是適度增加新品種、適度放寬報銷的限制內容、適度減輕個人支付比例。初步估計,調整後,醫保報銷藥品目錄將由現在的2100多種增加到2400多種。“一些新藥會納入報銷範圍。”
在擴大診療項目方面,一些臨床技術比較成熟、應用比較普遍的項目將優先納入報銷範圍,包括部分住院檢查或治療項目。至於哪個能納入醫保最終得由專家論證後才能決定,像腫瘤病人的放、化療,特別是一些放療項目就在論證中。
根據醫改方案,人工器官的報銷標准將再提高50%,如心臟起搏器報銷標准將由21600元漲至32400元,人工膝關節報銷標准將由6000元變成9000元。此外,還涉及除顫器、角膜等。
為切實減輕患者的負擔,門診特殊病將在腫瘤後的放化療、腎透析和腎移植以後的抗排異治療的基礎上再增加三種,即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和肝移植後的抗排異,這6項門診特殊病的費用都可當做住院來報銷。
據悉,擴大診療項目、提高人工器官報銷標準以及增加門診特殊病種類三項政策已基本論證結束,計劃7月發文、三季度實施。
背景
在前不久公佈的北京市醫改方案的落實工作安排當中,有8項減輕群眾醫療負擔的一攬子政策,包括提高門診報銷比例、最高支付限額、貴重醫用材料和人工器官報銷標準;擴大門診特病報銷範圍、藥品和診療項目;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及醫療救助政策等。其中,前兩項提高報銷限額和報銷比例的政策已經公佈,並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
目前,北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限額已由17萬元提高到30萬元,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和無業居民醫療保險由7萬元提高到15萬元;在職職工大醫院門診費用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了70%,社區醫院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由70%提高到了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