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小麥和稻穀最低收購價格政策執行到位,規範糧食收購企業價格行為,維護種糧農民利益,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出《關於開展糧食最低收購價格檢查的通知》,決定從7月開始在小麥、稻穀最低收購價預案執行地區開展糧食最低收購價格檢查。
《通知》指出,這次糧食最低收購價格檢查內容主要是承擔小麥、稻穀最低收購價任務的中儲糧總公司直屬企業,以及委託收儲庫點和延伸收購庫點在2009年、2010年執行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的情況。重點檢查違反國家規定的小麥、稻穀最低收購價進行收購;收購時壓級壓價,或以提高水分、雜質,多扣車重、皮重等手段變相壓級壓價剋扣農民;違反糧食質量標準有關規定,收購小麥、稻穀時對水分、雜質、不完善粒、整精米率等指標,不按規定實行增扣量、增扣價;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在收購場所未向售糧農民公示小麥或稻穀最低收購價格、質量標準、增扣量增扣價方式、結算方式和執行時間;在收購中擅自設立項目、自定收費標準亂收費,或代收代繳其他費用等價格違法行為。
《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把落實國家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作為重點工作,狠抓落實,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對檢查發現的糧食收購企業壓級壓價或者變相壓級壓價等價格違法行為,要加大處罰力度,對性質惡劣的坑農害農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維護正常的糧食市場價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