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家電下鄉流通網點的監督檢查,促進家電下鄉工作有序推進,日前,商務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七部委聯合印發《家電下鄉流通網點管理實施細則》。
《細則》指出,商務、財政、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價格)、稅務、工商和質檢主管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法章以及家電下鄉管理的有關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查處違規行為。同時,要求中標流通企業要切實履行中標承諾,規範家電下鄉産品銷售及服務保障,制定備案銷售網點違規處罰措施,對發現的違規行為應責令其改正,違規情節嚴重的,應向縣級及以上商務、財政等部門報告。家電下鄉銷售網點要嚴格按照家電下鄉管理規定操作,設立家電下鄉産品專區,及時、準確宣傳中標産品型號、價格及申領補貼流程等政策,按規定時間在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中錄入産品的銷售及補貼備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