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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構建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救助體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05日   來源:江西日報

    7月4日,記者從江西省災後救助和倒房恢復重建工作會議上得知,當前,抗災救災工作取得了重大階段性勝利,救災工作重心轉為受災困難群眾後續救助和災後重建。江西省在做好一般受災群眾救助工作的基礎上,對受災的低保戶、五保戶、貧困戶、低保邊緣戶等予以重點扶持;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和倒房重建救助為主,農村低保、醫療救助、教育救助、臨時救助相銜接的受災困難群眾救助體系,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乾淨水喝、有衣被、有住處、有病能醫治、子女能按時入學。日前,江西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緊急下撥6500萬元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資金,要求各地通過“一卡通”形式發放到戶。

    凡遭受此次暴雨洪澇災害的困難群體,包括低保戶、五保戶、低保邊緣戶和因洪澇災害造成缺糧、缺錢、無自救能力的受災戶,其基本生活均可得到救助,救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斤口糧,救助時間為2至3個月,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採取救助口糧折合成等值現金,按月發放。同時,因此次暴雨洪澇災害導致自住房屋倒塌且需要重建的受災戶均可以享受倒房重建救助,全倒戶重建住房每戶補助1萬元;全倒戶中的低保戶、低保邊緣戶等特困戶重建住房每戶補助1.5萬元;損房戶維修住房,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補助。重點優撫對象全倒戶重建住房在困難群眾重建住房救助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補助標準,所需資金從優撫資金中安排。倒房重建原則上以農戶自建為主,堅持農戶自願、自主的原則,農戶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願的,地方政府將幫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建。倒房重建工作將與農村危房改造和新農村建設相結合,堅決防止新的切坡建房、靠河建房,再建土坯房,切實增強農村住房的抗災減災能力,確保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在2011年春節前完成。倒塌民房恢復重建資金一次性落實到戶,並根據建房進度分期發放。

    此外,對於因遭災致貧,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將及時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及時足額發放低保金,有條件的地方可提前預支;對受災嚴重的低保戶、低保邊緣戶和貧困戶享受低保後,生活仍存在困難的,可適當給予臨時救助;對低保戶、五保戶和低保邊緣戶因災發生疾病的,將及時給予醫療救助,特別困難的將實行預付款制度,並適當提高報銷比例,災區低保邊緣戶醫療救助報銷比例由原來總資金的10%增加到30%。對符合兒童大病醫療救助條件的兒童,及時給予醫療救助。對其他困難群眾因災發生疾病的,也將給予必要的醫療救助;對受災困難群眾子女考上大學、在普通高中就讀和在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住宿的,將加大扶持力度,確保其按時入學。省下達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優先安排災區受災家庭學生;在受災群眾後續生活救助到期後,對生活困難仍需救助的災區群眾,將區別不同情況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和冬春群眾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

    江西省各地將於7月15日之前,在對被洪水浸泡房屋實施安全鑒定評估的基礎上,對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和受災群眾倒塌房屋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調查,從而確定需政府救助對象的人數。(邱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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