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鳴屋後青山樹,魚戲門前綠水渠——這樣的場景,今後在福建省農村有望經常見到。記者8日從省環保廳獲悉,今年起到2012年,福建省將投入15億元,對農村環境進行綜合整治。
據悉,根據財政部、環保部與省政府近日簽訂的《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協議》及省政府關於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專題會議紀要精神,省財政廳、省環保廳7日聯合下發通知,對做好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資金及項目申報等事項作出具體部署。
2010-2012年,福建省將集中資金用於支持閩江、九龍江和敖江流域所在鄉鎮、村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力爭使示範區域實現農村突出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農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養殖廢棄物得到有效處理處置,農村環境管理體制和長效機制得以健全完善。其中,硬性指標包括:
劃定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完善保護、截污設施,取締保護區範圍內排污口,使飲用水衛生合格率達到95%以上。
生活垃圾、污水得到妥善處理,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治理設施長期穩定運行,污水達標排放。整治村莊的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生活垃圾清運率和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
畜禽養殖做到人畜分離、集中養殖、集中治理,養殖廢棄物得到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養殖污染治理和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0%。
通知明確,將重點支持實施“三清”工程的示範項目,包括以保護農村飲用水源為重點的“水源清潔”示範工程、以整治集中連片村莊生活污水和垃圾為重點的“家園清潔”示範工程、以整治農村畜禽養殖和水源污染為重點的“田園清潔”示範工程等。資金方面,中央補助7.5億元,省級配套6億元,地方政府自籌不少於1.5億元。資金投入將向災區傾斜。(記者 潘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