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IAIS)日前決定於2010年7月正式啟動“國際保險集團監管共同框架”(以下簡稱“共同框架”)的制定工作,以加強對國際活躍的保險集團監管的一致性,推動全球監管方法的統一。“共同框架”代表著全球保險監管趨同的大方向,對確立全球保險監管模式和理念具有劃時代的重大意義。中國保監會積極參與“共同框架”的制定工作。
2009年,保監會成為負責“共同框架”工作的IAIS統一規則工作組的成員。目前保監會積極參加“共同框架”的具體制定工作,並密切關注承擔制定工作的各分委會的相關活動,參與相關國際標準的制定和技術討論工作。爭取在IAIS執委會、統一規則工作組、各分委會等多個層面,對“共同框架”的制定發揮影響。保監會成立“共同框架”研究小組,深入研究“共同框架”的各個部分和要素的具體內涵,結合我國現有制度和未來發展,研究“共同框架”對我國保險監管和保險業發展的潛在影響,特別是關於公司治理、償付能力、並表監管等定性和定量監管方法對我國保險業的適用性和差異性。
2009年6月,經過對金融危機教訓的深刻反思,IAIS初步確立了戰略調整的總體框架,調整的重心之一體現在IAIS將推動各個成員國家從自行制定監管標準向逐步制定全球統一的監管準則轉變。通過一年來對制定“共同框架”可行性和實用性的調研和論證,今年6月,IAIS執委會正式批准開始此項工作。
“共同框架”包括規則適用範圍、集團結構和業務、定性和定量標準、監管合作和配合,以及規則實施方式等五個部分,將採用全面的方法,從定性和定量兩個角度,監測集團的結構、業務和內部交易等,對集團範圍內的整體風險和全部活動進行評估。“共同框架”將允許各國監管當局通過同一種語言,分享和比較對同一保險集團的評估,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和效率。
IAIS于1994年在瑞士成立,是國際保險領域最有影響力的組織,是國際保險監管規則的制定者。目前,IAIS共有來自國家或地區保險監管部門的150名成員,以及來自保險行業、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國際組織的131名觀察員。
自2000年加入IAIS以來,保監會一直積極參與IAIS各分委會和工作組的相關工作,特別是在保監會主席吳定富於2008年當選IAIS的核心決策層--執行委員會的成員後,保監會參與國際規則制定的力度不斷加大,中國在國際保險監管領域中的話語權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