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防總2010年7月16日防汛會商會部署,7月17日,水利部發出通知組成8個檢查組,赴今年入汛以來水利工程抗洪搶險水毀修復和安全度汛任務較重的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等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指導督促開展水利水毀修復工程和以水庫工程為重點的各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有關工作。
根據通知要求,水利工程水毀修復檢查內容為:省、市、縣三級水利工程水毀修復組織實施工作全面情況;今年以來水利工程水毀情況,中央和地方各類資金安排情況;今年汛前特別是入汛以來安排的水毀修復工程數量及實施的具體情況;水利工程水毀修復工作存在的困難、問題和要求。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檢查內容為:省、市、縣三級政府和水利等有關部門加強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全面情況;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和落實情況;汛期日常監測、值班、巡視檢查制度和落實情況;水庫及各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制定情況,抗洪搶險應急預案制定、批准和演練情況;抗洪搶險隊伍、設備和物料儲備情況;正在實施除險加固的水庫,參建各方度汛方案制定和落實情況;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本次檢查採取召開座談會、現場檢查和查閱資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預計于2010年7月26日結束。目前工作組已陸續抵達現場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