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29日,山東省公共租賃住房工作會議在青島召開,省委副書記、省長姜大明向會議致信,副省長郭兆信參加會議並講話。
姜大明在致信中説,各級各部門要將發展公共租賃住房作為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快發展,力爭3年內取得明顯成效。要摸清需求底數,合理確定供應範圍,科學編制發展規劃;要通過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加大對公租房建設和運營的投入;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調動各類企業和社會機構投資、經營公租房的積極性。要建立健全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審核、公示、輪候、配租和租後管理制度,嚴格準入審批,加強運營監管,切實做到配租過程公開透明、配租結果公平公正,真正把公租房建成陽光工程、民心工程,切實讓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郭兆信指出,各市要立即行動起來,抓緊制定具體的規劃、計劃和落實措施,全面啟動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要將任務落到具體項目上,立即組織開展實質性工作,儘快形成工作量,確保完成年度建設任務。(記者 楊學瑩)
山東省3年內建6.7萬套公租房
7月29日,記者從在青島召開的全省公共租賃住房工作會議上獲悉,省政府辦公廳26 日轉發了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等七部門聯合製定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山東省公租房建設即將全面啟動。
《辦法》確定山東省現階段公租房供應主要面對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業職工中的住房困難群體,有條件的市、縣可逐步將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範圍。具體供應範圍和供應對象標準,由各市縣政府確定。
在房源籌集上,《辦法》鼓勵多渠道籌集房源,既可新建,也可通過改建、收購或在市場上長期租賃住房等方式取得。 其中,新建公租房以配建為主,盡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設施較為齊全的區域,並同步做好小區內外配套設施建設。
公租房既可由政府投資建籌,又可由企業和其他社會機構投資建籌。住房困難職工較多的企業,經批准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建設,向本企業符合條件的職工出租,但不可出售。公租房可是成套住房,也可是集體宿舍。新建成套的,套型建築面積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
公租房的租金水平由市縣政府根據市場租金水平、 供應對象支付能力等因素確定,並按年度動態調整。租賃期一般為 3-5年,期滿復核不符條件的應退房,否則將提高租金水平。
為吸引社會投資,《辦法》在用地、資金籌措、稅費、産權保障上給公租房一系列優惠政策。面向經適房對象供應的公租房,劃撥供地;其他方式投資的,建設用地可採用出讓、租賃或作價入股等方式有償使用;中央和省級財政將採取適當方式給予資金支持,各市縣政府要通過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加大投入。
公租房建設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按照經適房相關政策執行。在産權保障上,公共租賃住房實行“誰投資、誰所有”,並在房地産登記簿和權屬證書上載明公共租賃房性質。在使用性質不變的前提下,投資者權益可以依法轉讓。
據省住建廳初步調度各市上報的數據,全省公租房3 年內規劃建設 6.7 萬套。同時,公租房將納入 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前者按要求本月底前應編制完成並向社會發佈。 (記者 楊學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