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
《2010年中西部地區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衛辦科教發〔2010〕138號
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根據《財政部、衛生部關於下達2010年公共衛生專項資金的通知》(財社〔2010〕90號)要求,為順利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我部組織制定了《2010年中西部地區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管理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是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的《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規劃》(發改社會〔2010〕561號)的重要舉措。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統籌協調,結合本地農村衛生人力需求,認真制訂實施方案,加強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專款專用,確保人才培養工作取得實效。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2010年中西部地區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
免費培養項目管理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函〔2010〕67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的《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規劃》(發改社會〔2010〕561號),加強基層衛生人才培養,健全基層衛生服務體系,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於補助中西部地區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
一、項目目標
通過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為農村培養和輸送合格醫學畢業生,逐步提高和改善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推動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提高基層醫療服務質量。
二、項目範圍和內容
(一)項目範圍。中西部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遼寧省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二)項目內容。為中西部地區鄉鎮衛生院定向招收並免費培養擬從事全科醫療的5年制臨床醫學專業本科醫學生5000名。
三、項目組織管理
(一)組織形式。
1.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等部門《關於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發改社會〔2010〕1198號),省級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負責根據本地農村衛生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和需求,確定定向單位和崗位,提出免費醫學生需求數量;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衛生、發展改革部門確定開展免費醫學生培養的高校(以下簡稱培養高校),並指導招生錄取和培養工作;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聯合與培養高校簽署免費醫學生培養協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與免費醫學生簽署定向就業協議,並負責免費醫學畢業生的就業和管理工作。
2.培養高校負責免費醫學生的培養工作,並負責定期將培養實施情況總結並報送省級衛生和教育行政部門。
3.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制訂項目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定期對本省(區、市)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總結並報送衛生部。
(二)資金安排。
1.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22個省、市、自治區,遼寧省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給予專項補助(財社〔2010〕90號),不足部分由省級財政統籌落實。
2.中西部地區中央財政專項經費補助標準。中央財政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標准予以補助,優先用於免費醫學生的生活費補助。
四、項目執行時間
(一)2010年8月底前,根據免費醫學生招生計劃,免費醫學生與培養高校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簽訂協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
(二)2010年9月初,免費醫學生入學;
(三)2010年10月底前,總結免費醫學生招錄工作;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等部門制定2011年免費醫學生需求計劃;
(四)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免費醫學生培養督導、檢查工作。
五、項目監督與評估
(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免費醫學生培養工作,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及時指導培養高校實施培養工作,並督導培養高校按照專款專用、合理使用的原則使用補助經費。
(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省(區、市)項目的監督管理和總體評估工作。2010年10月底前向衛生部提交本年度項目執行情況報告。
(三)項目實施期間,衛生部、教育部聯合對項目實施的效果進行隨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