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筆者從廣東省物價局了解到,近日針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的一系列價格政策已經出臺,明確廣東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的上網電價和垃圾處置費,並對排污超標企業在這兩個項目上進行價格懲治。
各地處置價格差異較大
據了解,目前廣東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的管理仍有待規範。據廣東省物價局調查,各地垃圾焚燒處置的價格政策差異較大,生活垃圾焚燒處置價格有的地區每噸100多元,有的地區僅30多元,廣東省沒有統一的指導標準,不利於生活垃圾焚燒産業協調發展。
同時,監管部門也發現,部分垃圾焚燒發電廠在運行、二次污染處理等環節上存在一些問題,如個別電廠故意摻燒其他燃料發電以牟取利益,有的電廠在污水排放、廢氣排放和處置垃圾焚燒産生的飛灰等方面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況。
中準價可上下浮動10%
廣東省物價局對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的價格政策進行了完善,明確了垃圾焚燒發電廠的上網電價和垃圾處置補償標準。根據政策規定,2006年以後獲得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或核準建設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其上網電價中準價為每千瓦時0.689元,具體標准將根據運營成本等情況的差異,按照規定程序統籌制定。
對於垃圾處置補償標準,則規定2010年1月1日以後獲得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或核準建設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置項目,其生活垃圾焚燒處置中準價格執行以下標準:珠江三角洲地區屬爐排爐技術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置中準價格為110元/噸;粵東西北地區屬爐排爐技術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置中準價格為90元/噸。中準價格可根據成本變化等情況上下浮動10%.
排污超標將扣減電價補貼
此外,新政策還將加強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的監管。要求垃圾焚燒發電廠要逐日計算垃圾焚燒數量,對污水、廢氣、固體廢棄物處理設施運行情況逐日記錄,並保存原始記錄,接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管。
根據規定,垃圾焚燒發電廠污水排放、廢氣排放超標或未妥善處置垃圾焚燒産生的飛灰,扣減上網電價補貼和調低生活垃圾焚燒處置價格。垃圾焚燒發電廠摻燒其他燃料發電,發電消耗熱量中其他燃料比例超過20%的,上網電價執行燃煤機組標桿電價,其多收的發電收入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