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郵政局審議通過
《郵政業術語》和《快遞服務》國家標準
8月26日,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主持召開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了《郵政業術語》和《快遞服務》國家標準。
會議在聽取了政策法規司關於標準編制情況的説明後,對標準主要內容進行了認真細緻的審議,認為標準內容全面,各項指標設置合理,材料完整齊全,同意批准通過。
會議指出,標準的制定符合我國郵政業改革發展的需要,對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統一和規範行業用語,搭建信息溝通交流平臺,規範快遞市場秩序,促進快遞服務健康發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郵政業術語》國家標準對郵政業服務和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基礎、通用、重要的術語進行了界定,並給出明確定義,是行業溝通交流的基礎,也是標準化工作的基礎。
《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在總結原行業標準近三年實施情況的基礎上,對行業標準進行了補充完善,擴展為基本術語、組織要求和服務環節三部分內容,特別是完善了國際快遞、代收貨款、驗視簽收等相關內容。
國家郵政局下一步將按照國家標準制定程序的要求,將《郵政業術語》和《快遞服務》國家標準送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審批發佈,並做好標準的培訓宣貫和實施推進工作。